读音:lǐ guān
繁体字:理官
意思:治狱之官。 ▶《后汉书•陈宠传》:“及为理官,数议疑狱。” ▶《北齐书•循吏传•苏琼》:“理官忌惮,莫敢有违。” ▶宋·洪迈《夷坚志补•闻人邦华》:“吏以告理官,遣还家,半日死。” ▶《二刻拍案惊奇》卷二三:“家父做了宣德府理官,殁于任所。” ▶清·龚自珍《乙丙之际箸议第六》:“礼官之后为名家邓析子氏、公孙龙氏,理官之后为法家申氏、韩氏。
解释:1.治狱之官。
详细释义:职官名。治理狱讼的官吏。汉书?卷三十?艺文志:『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三:『崔生告诉道:「家父做了宣德府理官,殁于任所。」』
造句:此印授宜阳县渡口的管理官员。(16)行:兼任职务,代理官职。故称供直大夫、加衔遏闼理官。秦汉时管理官府手工业的官署
首字母缩写:lg
【拼音】lǐguā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