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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音:zá juān
繁体字:雜捐 意思:(杂捐,杂捐) 正税以外的各种摊派。 ▶清·马建忠《复李伯相札议中外官交涉仪式洋货入内地免厘禀》:“然后可截长补短,一律减至值百抽十,外加各色杂捐,似可当釐金之入。” ▶郭沫若《中国史稿》第四编第三章第四节:“豁免捐税布告中规定:……免徵本年和歷年积欠的田赋,免缴除供地方所用以外的杂捐。” 解释:1.正税以外的各种摊派。
造句:闰五月,又实行“悬钱制”,代替以往的杂捐(“万杂公事”)。李莅任后豁免苛细杂捐,减轻百姓负担,大力兴办学校,倡导文明,人心大变。耕牛和田地交易是村社繁荣的象征,别动队很少征收杂捐、摊派,使 首字母缩写:zj
【拼音】záj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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