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zài yòu
繁体字:再宥
意思:指古代审理刑狱可减轻从宽处理的第二种情况。 ▶《周礼•秋官•司刺》:“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以赞司寇听狱讼……再宥曰过失。” ▶郑玄注:“过失,若举刃欲斫伐而轶中人者。”参见“三宥”。
解释:1.指古代审理刑狱可减轻从宽处理的第二种情况。
造句:暂无
首字母缩写:zy
【拼音】zàiyò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