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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刑弼教

引用解释

语出《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谓以刑律晓谕民众,使大家都知法、畏法而守法,以辅助教化之所不及。 唐 张说 《起义堂颂》:“明刑弼教,道尊 老氏 。”

读音:míng xíng bì jiào

首字母缩写:mxbj

【拼音】míngxíngjiào

【包含明刑弼教的诗词】
《乌伤行》
惟皇降衷于下民,暴暴莫殄心之仁。
孝哉颜氏一有感,毕逋衔土成丘茔。
彼亦莫如其所以,自甘血觜含余辛。
志壹动气气动志,凤仪麟出理亦均。
环百里地画疆井,千有余载蒙嘉名。
绣衣使者迂六辔,下马肃拜心凌兢。
大书瑰辞镇松柏,便有山鬼呵崖阴。
明刑弼教期无刑,何如先使教化明。
流传墨本到此屋,有人心者俱作兴。
但愿人人常此心,安得作乱干童程。
【用明刑弼教造句】

1、 我们采用明刑弼教的方法,正面佯攻,主力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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