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hào xiàn
繁体字:耗羡
意思:(耗羡,耗羡)旧时官府徵收钱粮时以弥补损耗为名,在正额之外另徵的部分。 ▶唐·白居易《不夺人利策》:“所以王者不殖货利,不言有无。耗羡之财不入于府库,析毫之计不行于朝廷者,虑其利穴开而罪梯构。” ▶《儒林外史》第四回:“我这高要,是广东出名县分,一岁之中,钱粮耗羡,花、布、牛、驴、渔、船、田房税,不下万金。” ▶清·薛福成《叙疆臣建树之基》:“地丁有正
解释:1.旧时官府征收钱粮时以弥补损耗为名﹐在正额之外加征的部分。
详细释义:旧时官吏征收银粮时,为防止漕运的耗损,于正额之外多收若干,称为『耗羡』。儒林外史?第四回:『一岁之中,钱粮、耗羡、花、布、牛、驴、渔船、田房税,不下万金。』
造句:直隶耗羡归公,自雍正三年始。六月乙亥,敕户部清查各省耗羡。免江苏、安徽、山东耗羡十分之六。这种收入就叫“耗羡”或“
首字母缩写:hx
【拼音】hào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