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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五)以依法行政为中心,加强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一是强化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按照监管与发展并重的方针,加强宏观调控、分类指导,积极扶持、引导和规范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二是加大殡葬改革力度。进一步扩大强制火化区范围,做好强制火化区及火化对象中死亡人员的火化工作,力争全市平均火化率达到25%。三是做好婚姻登记集中办理工作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四是提高地名管理水平。做好城乡门牌编码、装订及城区路牌安装工作,完成全市新建道路命名和农村集镇居委会更名工作,做好与长沙县的行政区划界线联检工作。五是切实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强化责任,提高行政效率。一是推行领导负责制。做到党政一把手对全局负责,分管局长对党政一把手负责,科室长对分管局长负责,科室干部对科室长负责的层层负责制。二是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再由科室细化到个人,并进行定期督查考核。三是健全机关管理制度。推行首问责任制,实行科室工作月报制和干部职工季考核制度,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做到用制度管人、办事,不断提高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拓宽渠道,开源节流,集聚资金发展事业。一是市场运作多渠道融资,把社会服务业推进向市场,融合社会资金来办民政事业。二是盘活已有资产,提高资金利用率。三是加强与国家、省、市民政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项目与资金。四是加强对日常开支的控制与管理,扩大社会福利彩票发行规模,广开源头,挖掘潜力,壮大实力发展民政事业。 (三)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适时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二是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工作责任感。三是培养锻炼青年干部,重视和加强青年干部的选拔与培养,提供青年干部锻炼的机会与舞台。四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观念,全力倡导上为市委政府排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勤政敬业精神,努力造就一支与时俱进、能担重任的民政干部队伍。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不断摸索民政事业发展新路子。民政工作的社会性决定民政事业的发展必须走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道路。在政府主导、加大投入的前提下,立足我市实际,主动吸纳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融入“大民政”的思想理念,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主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机制,形成投资渠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作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