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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淳七年正二月,天灾人异何稠叠。 细推厥咎端有繇,孤臣未言先泣血。 日当丙子月当寅,湖州昆山有妖孽。 曹家产子威杀人,二首一身连骨节。 左首似爹右似娘,浑舍惊走趾欲折。 里胥不敢上其事,一州喧暄腾颊舌。 从来天子天下首,二首之占何待说。 我闻唐家仪凤年,的证端为今日设。 泾州之民有生儿,异干同躯不容裂。 是时武氏乘其夫,唐祚中微殆将灭。 圣朝家法与唐异,四星在天循轨辙。 咎在君阳非太阴,娲羿虽殊祸俱烈。 人妖示变未三旬,若月天灾来不辍 |
| 这首诗以天灾人异为主题,通过描述一个特殊的曹家家庭和他们的孩子,揭示了社会的不公和人性的复杂。 诗的前半部分详细描述了曹家的异象,从天灾人异的稠叠,到孤臣未言先泣血,再到湖州昆山出现的妖孽,都为后文铺垫了背景。接着,诗中描绘了曹家产子的异象,这个孩子似乎同时具有父亲和母亲的骨骼,这种奇异的现象让全家人惊慌失措,里胥(乡官)也不敢上报。 诗中提到了唐家仪凤年的异象,以及武则天时期的唐祚中微,与圣朝的家法形成对比。同时,诗中也提到了四星在天循轨辙的规律,暗示了天象与人世间的关系。诗的最后,诗人将人妖示变与天灾联系起来,指出这是咎在君阳而非太阴的征兆。 总的来说,这首诗通过描绘曹家异象和天灾人异的交织,揭示了社会的不公和人性的复杂。同时,诗人也借此表达了对圣朝的期望和信心,认为只要遵循规律,就能避免人妖示变的发生。 这首诗语言质朴,情感深沉,通过描绘天灾人异的景象,表达了诗人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思考和对未来的殷切期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