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道;原则;义:正理。绝对正确;不能改变的道理。比喻理所当然;不可置疑。 |
易:变更。不可变更的言论。指论断或意见完全正确。 |
足:值得;法:效法。不值得学习、效法 |
刊:消除;改正。古代把字写在竹简或木板上;有错误时;或改动或剥去;不刊:不能消除;不可删改。内容正确;不能更改的论断。 |
打击豪绅、地主,贪官污吏,夺取其财物救济穷人。 |
指非常错误;实际完全不是这样。 |
咄咄:表示惊讶的声音。使人惊讶的怪事。形容事情不合情理;叫人不能理解。 |
荒谬:非常不合情理;伦:类;绝伦:没有可以跟它类比的。没有比这更荒唐更不合情理的了。形容荒唐、错误到了极点。 |
当然:应当如此。从道理上讲应当这样。 |
岂:哪里。哪里有这样的道理。指极为荒谬;决无道理。 |
不能变动。确实可靠;不容怀疑。 |
容:容忍,宽恕。指无论在人情与事理两方面都难以容忍。 |
一般人通常有的感情。 |
形容合乎情况和道理。入:合乎。 |
是:对;正确;非:不对;错误。好像是对的;实际上不对。指表面上相似;实际上不一样。 |
指为天地所不容而丧命。多用作赌咒语。诛:杀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