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解释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在同一时间和同一条件下,互相矛盾的两个判断中,必有一真,不能都假。如一个是假的,另一个一定是真的,不能有中间情况。 读音:pái zhōng lǜ |
| 例子;榜样。 元 关汉卿 《窦娥冤》第二折:“劝普天下前婚后嫁婆娘每,都看取我这般傍州例。” 元 钟嗣成 《一枝花·自序丑斋》套曲:“一箇斩蛟龙秀士为高第,升堂室今古谁及;一箇射金钱武士为夫壻,韜略无敌,武艺深知。丑和好自有是和非,文和武便是傍州例。” 明 康海 《中山狼》第四折:“俺只索含悲忍气,从今后见机莫痴。呀,把这负心的 中山狼 做傍州例。”亦省作“ 傍州 ”。 元 无名氏 《醉写赤壁赋》第二折:“ 韩吏部 李翰林 他今日立下傍州,他每是遭流的罪罪首。” 读音:páng zhōu lì |
| 榜样,例子。 元 马致远 《陈抟高卧》第三折:“向那 华山 中已觅下终焉计,怎生都堂内纔看旁州例。”参见“ 傍州例 ”。 读音:páng zhōu l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