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解释 开列戏曲目录的折子。 巴金 《春》五:“瞎子坐定了,拿出戏折子请主子点戏。” 读音:xì zhé zǐ |
引用解释 形容喜悦高兴的样子。 元 李行道 《灰阑记》第一折:“每日价喜孜孜,一双情意两相投,直睡到暖溶溶三竿日影在纱窗上。” 明 金白屿 《混江龙·朱企斋园亭赏大红牡丹》套曲:“喜孜孜轻颭石榴裙,颤巍巍娇闪芙蓉帐。”《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七回:“﹝ 惲来 ﹞到了家,见了他老子,便喜孜孜的拿出银纸来。” 王统照 《搅天风雪梦牢骚》:“ 萧然 没说什么, 陈医生 却喜孜孜地在打招呼了。” 读音:xǐ zī zī 反义词:怒冲冲 |
解释 ◎ 喜滋滋 xǐzīzī [feeling pleased] 形容心里很高兴 引用解释 形容内心喜悦的样子。 端木蕻良 《红夜》:“英挺挺的小伙子,都喜滋滋地去作伴郎。” 康濯 《水滴石穿》第八章五:“她心里忍不住一阵喜滋滋的,感到村里和支部的斗争终于已有了胜利的希望。” 杨沫 《深埋在心底的思念》:“仿佛我也见到了 茅公 ,心里喜滋滋的。” 读音:xǐ zī zī 近义词:乐陶陶 乐滋滋 喜洋洋 |
引用解释 形容内心喜悦的样子。 元 无名氏 《小孙屠》第十四出:“去时节喜恣恣亲母登山岭。回来呵,背着个磣可可骨匣相随定。” 读音:xǐ zì zì |
引用解释 鲜盛貌。 明 单本 《蕉帕记·叩仙》:“飞来飞去只为介点野花香,自家园里鲜摘摘牡丹芍药倒偏弗採也。” 读音:xiān zhāi zhāi |
引用解释 小篆的一种体式。相传为 汉 曹喜 所创。 五代 马鉴 《续事始·篆书》:“垂露篆, 汉章帝 时 曹喜 所制。县针篆,亦 曹喜 所制,用题五经篇目,有若针,因而名之。” 读音:xiàn zhēn zhuàn |
引用解释 麝的通称。 读音:xiāng zhāng zǐ |
引用解释 詈词。犹小畜生。《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七回:“﹝ 苟太太 ﹞説道:‘今天先扭死了你这小崽子再説!’” 读音:xiǎo zǎi zǐ |
引用解释 1.奴仆在焦急时对年轻主子的一种称呼。《红楼梦》第九回:“ 李贵 道:‘小祖宗,谁敢望“请”,只求听一两句话就有了。’”《红楼梦》第五二回:“急的 晴雯 央道:‘小祖宗,你只管睡罢。’” 2.今父母或其他成年人埋怨、责备小孩顽皮时亦用之。 读音:xiǎo zǔ zōng |
引用解释 梵文音译为“波栗湿缚”、“波奢”等。说一切有部传为佛祖第十世。投尊者 佛陀蜜多 出家,勤修苦行,未曾以胁至席而卧,时人号为“脇比丘”、“脇尊者”。见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记·健驮逻国》。 读音:xié zūn zhě |
解释 ◎ 谐振子 xiézhènzǐ [harmonic oscillator] 泛指任何与力学定义的谐振子系统具有相同运动方程的事物 读音:xié zhèn zǐ |
引用解释 极新;簇新。 郑振铎 《中国俗文学史》第十章:“我们可以知道,凡是能够引用新崭崭的俗曲的,没有不得到成功的。” 张新泉 《围腰的歌》:“包袱皮上的字写得比山花还俊俏,新崭崭的围腰呵,样式大方针脚牢。” 读音:xīn zhǎn zhǎn |
引用解释 形容得意高兴的样子。《金瓶梅词话》第七二回:“娇滴滴争妍竞宠,幸孜孜倚翠偎红。” 读音:xìng zī zī |
引用解释 1.传说中的古神仙。 唐 陈子昂 《感遇》诗之五:“曷见 玄真子 ,观世玉壶中?窅然遗天地,乘化入无穷。” 2. 唐 张志和 坐事贬 南浦 尉,会赦还,以亲既丧,不复仕,居江湖,自称 烟波钓徒 ,著《玄真子》,亦以自号。参阅《新唐书·隐逸传·张志和》。后泛指归隐江湖之人。 宋 范成大 《次韵致远自毘陵见寄》:“故情若问 玄真子 ,依旧江头把钓竿。” 读音:xuán zhēn zǐ |
引用解释 指墨。 宋 陶穀 《清异录·麝香月》:“﹝ 韩熙载 ﹞延 歙 匠 朱逢 於书馆旁烧墨供用,命其所曰 化松堂 ,墨又曰玄中子,又自名麝香月。” 读音:xuán zhōng zǐ |
解释 ◎ 旋转轴 xuánzhuǎnzhóu (1) [rotation axis]∶晶体的一种简单对称轴,晶体绕该轴旋转1/2周、1/3周、1/4周或1/6周时,整个晶形与原始状态重合 (2) [axis of rotation]∶通过旋转刚体上所有固定点的一条直线,刚体的其余各点绕此直线作圆周运动 读音:xuán zhuǎn zhóu |
引用解释 寻短见。谓自杀。《红楼梦》第七四回:“只怕他夜间自愧去寻拙志。”一本作“寻短志”。 读音:xún zhuō zhì |
读音:拼音:xiǎo zǔ cháng 五笔:ixta 小组长的解释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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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音:xiāo zāng zuì 词语解释⒈ 在我国,指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代为出售的行为。明知是赃物,低价收买归己,或低价收买后高价卖出从中渔利,也是销赃行为。如果双方事前通谋,则以共同犯罪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