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bān bù
繁体字:頒布 短语:揭示 通告 披露 颁 昭示 揭晓 宣告 英语:issue 意思:(颁布,颁布) 亦作“颁佈”。 谓公布、颁发法令、条例等。 ▶宋·曾巩《谢元丰三年历日表》:“窃以修人事者,必以正时;明天道者,在于治历。爰从颁布,俾一奉承。” ▶《水浒传》第七一回:“宋江当日大设筵席,亲捧兵符印信,颁布号令。” ▶郭沫若《洪波曲》第七章五:“《组织条例》是四月十二日颁佈的,到了六月二十一日又经过修改。” ▶丁玲《 近义词:
发表、发布、颁发、公布、宣布 解释:公布~法令ㄧ~奖惩条例。 详细释义:政府或高级行政主管机关将某项政令布告大众。 [似]颁发?发布?公布?宣布
造句:
例句:国王颁布了一项命令。 The king promulgate a decree.立法者制定或颁布法律的人;立法者 One who makes or enacts laws; a legislator.立法机关颁布了一项新的酒业法,措辞通俗易懂。 The legislature has enacted a new liquor law, and he that runs may read.政府颁布了发行一种纸币的法令。 Government has decreed a pap 首字母缩写:bb
【拼音】bānb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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