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命旨酒,以歌以谣。
意思:我命令美酒,以歌以歌谣。
出自作者[隋]佚名的《淳化乡饮酒三十三章》
全文赏析
这首诗是一首宴会诗,描绘了鹿鸣宴会上宾客聚集的场景,表达了对嘉宾的赞美和对君主的敬意。
首句“鹿鸣相邀,聚场之苗”描绘了宴会开始时,众人互相邀请,欢聚一堂的场景。鹿鸣宴是古代的一种宴会形式,以鹿鸣为主题,邀请宾客参加。此句中的“苗”字,可以理解为“苗头”或“萌芽”,暗示着宴会刚刚开始,气氛融洽热烈。
“我美嘉宾,令名孔昭”表达了对嘉宾的赞美之情。这里的“美”字,既有赞美之意,也有敬重之情。嘉宾的到来为宴会增添了光彩,他们的名声和地位也得到了彰显。
“我命旨酒,以歌以谣”则表达了宴会上的欢乐气氛和宾客们的欢歌笑语。这里的“旨酒”指的是美酒,而“歌”和“谣”则是指宾客们所唱的歌和所吟的诗。整个句子传达出一种欢乐、愉悦的气氛。
最后一句“何以置之,大君之朝”表达了对君主的敬意和感激之情。这里的“大君”指的是君主,而“之朝”则是指朝廷。这句话的意思是:这些美酒和诗歌应该放在哪里呢?应该放在伟大的君主的朝廷里。这句话表达了对君主的高度敬意和感激之情,同时也体现了对朝廷的赞美和认同。
整首诗通过描绘鹿鸣宴会的场景,表达了对嘉宾的赞美和对君主的敬意,同时也体现了宴会上的欢乐、愉悦和敬意之情。整首诗语言简练、意境深远,是一首优秀的宴会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