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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越州歌二十首》 只论平章行不法,公田之后又私田。

只论平章行不法,公田之后又私田。

意思:只讨论平章行为违法,他后来又公田私田。

出自作者[宋]汪元量的《越州歌二十首》

全文创作背景

《越州歌二十首》是宋代诗人汪元量创作的一组诗。这组诗的创作背景与南宋朝廷的覆灭和汪元量个人的经历密切相关。南宋德祐二年,元军攻陷临安,俘虏宋恭帝及太皇太后等北去,汪元量作为宫廷琴师也一同被俘。在途中,他写了这组诗,以记录北上的见闻和感受。这些诗歌颂了祖国的河山,表达了诗人对故国的思念和对民族英雄的敬仰,同时也揭示了元军侵略的残暴和南宋朝廷的腐败。

相关句子

诗句原文
群臣上疏纳忠言,国害分明在目前。
只论平章行不法,公田之后又私田。
作者介绍
汪元量(1241~1317年后),南宋末诗人、词人、宫廷琴师。字大有,号水云,亦自号水云子、楚狂、江南倦客,钱塘(今浙江杭州)人。

咸淳(1265年~1274年)进士。南宋度宗时以晓音律、善鼓琴供奉内廷。元军下临安,随南宋恭帝及后妃北上。留大都,侍奉帝后。时文天祥因抗元被俘,囚禁狱中,汪元量不顾个人安危,常去探望,两人以诗唱和,互相激励,结下了深厚情谊。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得元世祖许可,出家为道士,离开大都还江南,暗中结交抗元志士,在浙、赣一带鼓动反元,图谋恢复宋室江山。与民族志士谢翱来往甚密。谢翱曾作《续操琴·哀江南》,歌颂其抗元活动。晚年退居杭州,为道士以终。

汪元量在诗歌的创作上有很深的造诣,其诗大多为记亡国之戚、去国之苦而作,在后世有“宋亡之诗史”之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道:“其诗多慷慨悲歌,有故宫离黍之感,于宋末之事,皆可据以征信。”有《湖山类稿》五卷、《水云集》一卷传世。

关键词解释

  • 公田

    读音:gōng tián

    繁体字:公田

    英语:Gongjeon

    意思:
     1.古代井田制度下,把土地划成“井”字形,分为九区,中区由若干农夫共同耕种,将收穫物全部缴给统治者,称为“公田”。同中区以

  • 平章

    读音:píng zhāng

    繁体字:平章

    英语:regulate; settle

    意思:I

     1.评处;商酌。
       ▶汉·蔡邕《上封事陈政要七事》:“宜追定八使,纠举非法,更选

  • 不法

    读音:bù fǎ

    繁体字:不法

    短语:伪 私 暗 地下 黑 越轨 野鸡 私自

    英语:lawless

    意思:
     1.不合法度;违法。
      ▶《左传•庄

  • 私田

    读音:sī tián

    繁体字:私田

    意思:
     1.古代井田制度,每井九百亩,八家各分配百亩,称为“私田”。
      ▶《谷梁传•宣公十五年》:“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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