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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咏史五首(录二)》 庭议斩董君,宣室不得召。

庭议斩董君,宣室不得召。

意思:在朝廷商议杀董先生,宣室不能召集。

出自作者[明]江瓘的《咏史五首(录二)》

全文创作背景

《咏史五首(录二)》是明代的诗人江瓘创作的一组诗歌,它的创作背景主要和明代的历史事件以及江瓘个人的经历和思想有关。这组诗歌通过咏史的方式,表达了江瓘对历史事件和人物的看法和情感。其中,《咏史五首(录二)》描写了陇西的李都尉在浚稽山抵御单于进攻,带领五千步卒英勇奋战,最终陷入困境壮烈捐躯的事迹,反映了江瓘对英勇忠烈的历史人物的崇敬和怀念之情。

相关句子

诗句原文
曼倩滑稽雄,阊阖能叫啸。
一言绐侏儒,金门始待诏。
怀肉虽不恭,九重翻一笑。
倡优恣诙谐,谏苑中机要。
庭议斩董君,宣室不得召。
玩世依朝隐,赡词亦微妙。
高咏卫简篇,斯人可同调。

关键词解释

  • 不得

    读音:bù dé

    繁体字:不得

    英语:must not

    意思:
     1.不能得到;得不到。
      ▶《诗•周南•关雎》:“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汉·晁错《论贵粟疏》:“夫腹飢不

  • 庭议

    读音:tíng yì

    繁体字:庭議

    意思:(庭议,庭议)

     1.议事于朝廷。庭,通“廷”。
      ▶《汉书•匈奴传》:“高皇后尝忿匈奴,群臣庭议,樊哙请以十万众横行匈奴中,季布曰:‘哙可斩也,妄阿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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