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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商鞅变法的诗句

1.关于商鞅的古诗

《商鞅诗》(唐)王安石

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

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中,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后人又说:“卫鞅入秦,景监是因。王道不用,霸术见亲。政必改革,礼岂因循。既欺魏将,亦怨秦人。如何作法,逆旅不宾!”

资治通鉴中说:“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商君书名句

1.疑行无成,疑事无功。

2.法者,所以爱民也。

3.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

4.王者之兵,胜而不骄,败而不怨。

5.固有道之国,治不听君,民不从官。

6.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

7.法者,国之权衡也。

2.描写“商鞅”的诗词有哪些

1.《商鞅》

年代:宋 作者: 王安石

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

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2.《述古三首》

年代:唐 作者: 杜甫

赤骥顿长缨,非无万里姿。悲鸣泪至地,为问驭者谁。

凤凰从东来,何意复高飞。竹花不结实,念子忍朝饥。

古时君臣合,可以物理推。贤人识定分,进退固其宜。

市人日中集,于利竞锥刀。置膏烈火上,哀哀自煎熬。

农人望岁稔,相率除蓬蒿。所务谷为本,邪赢无乃劳。

舜举十六相,身尊道何高。秦时任商鞅,法令如牛毛。

汉光得天下,祚永固有开。岂惟高祖圣,功自萧曹来。

经纶中兴业,何代无长才。吾慕寇邓勋,济时信良哉。

耿贾亦宗臣,羽翼共裴回。休运终四百,图画在云台。

3.《已亥杂诗 199》

年代:清 作者: 龚自珍

野冬修竹欲连天,苦费西邻买笋钱。

此是商鞅垦土令,不同凿空误开边。

4.《咏史上·宣帝》

年代:宋 作者: 陈普

不将法律作春秋,安得河南数国囚。

莫道汉家杂王霸,十分商鞅半分周。

5.《咏史下·谢安》

年代:宋 作者: 陈普

临安猿鹤共清吟,犹作投机叩齿音。

商鞅禹文无辨别,冶城数语是何心。

6.《再和雁湖十首》

年代:宋 作者: 李壁

畦迳生痴笔墨间,洗心聊欲近潺潺。

干时辄莫谈商鞅,枉道渠宁主瘠环。

无事卷帘消白日,有时支枕梦青山。

湖光莫笑无多子,印却中天象纬闲。

7.《中书侍郎挽词二首》

年代:宋 作者: 秦观

崛起商岩后,清忠士论归。

法知商鞅弊,议折董宏非。

迁谪生华发,骞腾上紫微。

又骑箕尾去,朝野涕空挥。

8.《二说吟》

年代:宋 作者: 邵雍

治不变俗,教不易民。

甘龙之说,亦或可循。

常人习俗,学者溺闻。

商鞅之说,异乎所云。

9.《商君吟》

年代:宋 作者: 邵雍

商鞅得君持法处,赵良终日正言时。

当其命令炎如火。车裂如何都不知。

10.《书事》

年代:宋 作者: 舒岳祥

倚徙白头杖,哀伤赤子兵。

斜封今不用,直指近方行。

商鞅何妨徇,桑羊尽可烹。

击蒙须用此,尽箠惜刑轻。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商鞅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军事上商鞅作为统帅率领秦军收复了河西。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逝世,其子秦惠文王继位。秦孝公去世的同年,商鞅因被公子虔指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其尸身被带回咸阳,处以车裂后示众。

3.关于商鞅变法的成语有哪些

徙木立信、立木为信、作法自毙

应该是立木取信吧。

移木建信。

移木建信是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时的一项措施。令(指商鞅变法的条令)既具(已经准备就绪),未布(公布),恐民之不信己,乃(于是)立(竖起)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市场)南门,募(招募)民有能徙(移)置(放)北门者予(给)十金(古代计算贷币的单位)。民怪(对……感到奇怪)之(指代这件事),莫敢徙。复(又)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辙(就)予五十金,以明(表明)不欺。卒(终于)下令。 (选自《史记》)

立 木为信

不是一个成语,是一个故事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衡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4.商鞅变法包括哪些内容

商鞅变法是商鞅于公元前356年在秦国实施的改革,对战国末年秦国的崛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商鞅变法,是对秦国现行体制的全面翻新,是对社会财富和资源的重新分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奖励军功。

“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这条法令从根本上打破了贵族凭借血缘优势世袭政治地位的局面,而是以军功为标准对国家财富和利益重新进行分配。

“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社会的地位也是用军功来衡量的,而不是以财富来衡量。 2。

求本务农,逐末抑商。“为田幵阡陌封疆而赋税平。”

废井田、开阡陌,按照田地面积统一收取赋税。“致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致力于本业,耕田织布、生产粮食布匹多的人,免除他们的赋役。不务正业因懒惰而贫穷的人,全家收为国家奴隶。

3。严刑酷法。

“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这就是所谓的“保甲制”和“连坐法”。

即将庶民按户编组,五家为保,十户相连,一人作奸犯科,所有人都逃脱不了干系。 “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

就是不准打架斗殴,否则予以严惩。 。

5.商鞅变法

秦代商鞅变法: 时间: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

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 变法主要内容有 经济措施 1)废井田、开阡陌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3)统一度量衡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政治措施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4)推行郡县制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变法的目的及作用 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开阡陌,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打破了奴隶主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了封建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了地主阶级政治势力;中央集权的实行,巩固了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发展了封建经济,壮大了地主阶级经济力量;方便了税收和交换。

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 一、商鞅变法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商鞅变法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和历史发展的潮流,是为变法成功的根本原因。

二、商鞅变法得到了统治者的支持。 三、商鞅确立了"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正确的变法指导思想,改革态度坚决,取信于民。

宋代王安石变法: 时间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 新法内容如下: ★限制商人 供应国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输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均输法 熙宁二年七月,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

由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贮存备用,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 均输法夺取了富商大贾的部分利益,同时也稍稍减轻了纳税户的许多额外负担。

★市易法 熙宁五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开封设置市易务。

市易务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价格,收购滞销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出售,商贩可以向市易务贷款,或赊购货物。后又将开封市易务升为都提举市易司,作为市易务的总机构。

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免行法 熙宁六年七月,正式颁行免行法。

免行法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 ★发展农业生产 调整封建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的政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

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

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2/10或3/10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

★募役法 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募役法(免役法)规定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

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 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方田均税法 熙宁五年颁行。方田均税法规定每年九月由县官丈量土地,检验土地肥瘠,分为五等,规定税额。

丈量后,到次年三月分发土地帐帖,作为“地符”。 分家析产、典卖割移,都以现在丈量的田亩为准,由官府登记,发给契书。

以限制官僚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和人口。 ★农田水利法 熙宁二年颁布。

条约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在王安石的倡导下,一时形成“四方争言农田水利”的热潮。

北方在治理黄河、漳河等河的同时,还在几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贫瘠的土壤变成了良田。 为稳定封建秩序,巩固封建统治秩序,整顿、加强军队,建立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以及建立军器监等。

★将兵法 作为“强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另一方面实行将兵法。 自熙宁七年始,在北方挑选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武官专掌训练。

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保甲法 熙宁三年颁行。

各地农村住户,不论主户或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 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

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壮丁接受军训,与正规军相参为用,以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制起来,以便稳定封建秩序。

★改革教育制度 王安石等变法派还改革了科举制,整顿了各级学校,为社会培养需要的人才。 变法的结果 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从新法实施,到守旧派废罢新法,前后将近15年时间。

在此期间,每项新法在推行后,基本上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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