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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大女不嫁

1.诗经中女主人公自诉不能出嫁原因的两句诗

行露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

从!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2.为什么《诗经》于归=嫁女

古语说,嫁女是“于归”,娶妻是“取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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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出嫁,娶妻与入赘

按《说文解字》,「嫁」的意思是「女适人也」。根据《辞海》,「适人」的意思就正是「女子出嫁」。现在提到「女子结婚」都会用「嫁」字,但原来古时还有其他字词可表达这个意思。

除了「嫁」字,古人还用「归」字表达女子出嫁的意思。《诗经‧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歌以桃花起兴,写女子出嫁,并祝福一对新人家室和顺。东汉学者郑玄读此诗时写下笔记:「女子谓嫁曰归。」证明了「归」与「嫁」同义。「归」有「返回」的意思,以「归」表示出嫁,有学者认为是跟古时的婚姻习俗有关:当时的男女多与相邻的某一氏族通婚,甲族的女子嫁到乙族后诞下女儿,女儿长大后又会嫁到甲族去,即归回母亲的氏族。因此,人们以「归」字代表出嫁。

3.古代女子15岁不嫁就要坐牢吗

近年来,随着单身男女日渐增多,每年11月11日的“光棍节”越来越受到关注。

其实,对于解决单身婚龄男女的婚姻问题,在古代也是相当重视的。 如果适龄男女都不急着结婚生子,整个社会人丁缺乏,生产和戍边就得不到保障。

而且,古代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社会才能更加稳定和谐。 因此,为了尽量减少“剩男剩女”这种社会现象的出现,有的朝代提前女性的婚配年龄,强制出嫁;有的设立“官媒”“拉女配”,强制结婚…… 南北朝时期“剩男剩女”要受严惩“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在中国古代,女子婚龄标准,各朝多有变动。

其中,上古周代的“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屡被提起。此说出自《周礼·地官·媒氏》篇中,如果照这么说,中国早期是实行晚婚晚育的国家。

从史料来看,实际不然。这个婚龄杠杠,不是现代婚姻中的最低结婚年龄,而是成年男女必须结婚的年龄上限。

中国古代其实是“早婚国家”,特别是女性的结婚年龄普通较低。早的11岁就结婚了。

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梁高祖第4个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11岁出嫁的。更早的还有在6岁就结婚的,汉昭帝八岁继承皇位,娶“年甫六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标准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有异,如唐代,“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明代,“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嫁娶。”

为解决人口出生和男子婚配问题,有不少朝代采取强制女性出嫁的手段。如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

《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就曾要求,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官府就要给她找老公,逼其强行嫁人。 到了南北朝时,还出现了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犯法的规定,不及时出嫁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现代有不少女孩子,选择男友挑三拣四的,最后把自己弄成了“剩女”,在当时这样做肯定不行,会给家人带来麻烦的。这种强迫女子出嫁的初衷,虽然可能首先是出于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但在客观上却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起老婆的问题。

先秦时期已有“官媒”晋代女性十七岁不嫁“使长吏配之” 在中国古代,男女结婚大多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就是给男女牵红线的介绍人,《说文》称,“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

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定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 过去男女结婚,没有媒人是不成的,即便真是私下定情,也得请个形式上的媒人来说亲,叫“采媒”。

早在先秦时期就是这样,如《诗经·南山》的《氓》中有一句:“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说明了当时非媒人不可嫁的现实。 后来不少朝代从法律上规定,结婚必有媒人,如果没有则违反当时的“婚姻法”。

如《唐律·名例》疏:“嫁娶有媒”;《户婚》疏:“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到元代,这方面规定更详细了,《元典章·户部·礼婚》:“媒妁由地方长老,保送信实妇人,充官为籍。”

意思是,媒人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得由地方威信高的老人推荐,选诚实守信的已婚妇女报给官方,登记注册,统一管理。 这种媒人是民间性质的,属私媒。

而在古代还有一种官媒,就是官府负责解决“剩男”婚姻配偶的专职人员,与今天民政部门发结婚证书的公务员在某些职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权力更大。官媒通过强制手段给“剩男”找老婆,给“剩女”找老公,指定某女嫁某男、某男娶某女,实是一种分配婚姻,纯是“拉女配”。

《晋书·武帝纪》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孩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官媒在先秦时代就存在,一直到清代都设有“官媒”。当时有大量“剩男”被发配到新疆,为了边疆的稳定,后继有人,曾设了不少官媒,方便给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

一些农民起义军的妻女、灾区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给某一“剩男”,让他们一起生活,繁衍后代。 因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剩男”们争着送“聘金”。

如果不主动送,官媒甚至直接向“剩男”索红包。有意思的是,为了防止男女绕过官媒私下来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墙子”。

所谓“墙子”,就是小巷子、旮旯等方便男女私会的地方。如果发现崔莺莺和张生那样的**私会现象,往往会被官媒赶走。

4.古代如何惩罚剩女:15岁不嫁要坐牢

官媒通过强制手段给“剩男”找老婆,给“剩女”找老公,指定某女嫁某男、某男娶某女,实是一种分配婚姻,纯是“拉女配”。

《晋书·武帝纪》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孩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官媒在先秦时代就存在,一直到清代都设有“官媒”。当时有大量“剩男”被发配到新疆,为了边疆的稳定,后继有人,曾设了不少官媒,方便给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

一些农民起义军的妻女、灾区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给某一“剩男”,让他们一起生活,繁衍后代。官媒过强制手段给“剩女”找老公 因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剩男”们争着送“聘金”。

如果不主动送,官媒甚至直接向“剩男”索红包。 有意思的是,为了防止男女绕过官媒私下来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墙子”。

所谓 “墙子”,就是小巷子、旮旯等方便男女私会的地方。如果发现崔莺莺和张生那样的**私会现象,往往会被官媒赶走。

唐代不反对女性“夫丧守志” 唐代不反对女性“夫丧守志”亦提倡“夺而嫁之” 提倡寡妇再婚,也是古代解决单身男子配偶的一个手段。 我国古代民间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夫”,讲究从一而终

在这种迷信陋俗的影响下,让寡妇再嫁在古代还是有难度的。 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

与鼓励寡妇再嫁相对应的,是鼓励男人娶寡妇。在古代,一个未婚男人娶寡妇与寡妇再嫁一样,往往被人看不起。

所以,过去不只寡妇再嫁难,男子娶二婚女亦不容易。 关注天天探索官方微信(微信号:ittufo),网罗天下奇闻趣事,头条新闻,奇葩故事,让你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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