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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婚俗

1.《诗经》中婚制和婚俗的研究综述

《诗经》中的爱情诗一度被曲解,近来逐步恢复原貌。

其中的婉转情韵,虽经千载,如今读来仍有感于心,它反映出的当时婚俗与民俗也极具研究价值。一.一夫一妻制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曾经历原始群婚、血族群婚、亚血族婚、对偶婚等形态,后来才正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由父系氏族社会开始实行,女子离开自己氏族嫁到男方,从夫居住,所生子女由父系计算世系。《周官》记载:“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

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

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

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这种活动很可能是从群婚制到对偶婚制的过渡形态遗留。至今苗族仍有“游方”等类似社交活动。

从《诗经》中可以看出,一夫一妻制已确立下来。《周南·桃夭》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句子,明显是女子出嫁到男家。

《卫风·氓》中,“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信誓旦旦,不思其反”,从中可看出对爱情的专一已是一种通行的道德观念,并有信誓来坚定专一的爱情。

这种观念只有在父系社会一夫一妻制确立时才可能产生。至于《鄘风·柏舟》中“之死矢靡他”的激烈誓言,就更加动人心魄了。

其《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以及《郑风·出其东门》“出其东门,有女如云。

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唐风·羔裘》“岂无他人?维子之故”,无疑是一种与现代极为接近的专一爱情观。

二.婚礼制度周代有一整套婚礼仪式。据《仪礼·士昏礼》规定,媒聘婚有六道程序是为六礼。

包括:(1)纳采。男家请媒人到女家说亲,得到女方应允后派使者送上雁为礼物,向女家正式提出缔婚要求。

(2)问名。男方使者问女子生母之名,以分嫡庶,并问女子名字、排行、出生年月,以用占卜。

(3)纳吉。男方占卜,获吉兆后派人带着雁到女家报喜,行纳吉礼后,婚约正式确定,凶兆则无须纳吉。

(4)纳征。亦称纳成,向女方送聘礼。

(5)请期。男方占卜选好结婚吉日后,征求女方同意。

(6)亲迎。到婚期,新郎乘黑漆车亲往女家迎娶。

这种制度在《诗经》中有所反映。《卫风·氓》“尔卜尔筮,体无咎言。

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即体现了占卜和迎娶。《豳风·东山》“之子于归,皇驳其马。

亲结其缡,九十其仪”,回忆新婚的景况。《郑风·将仲子》“父母之言,亦可畏也”,描写了情人订婚后,女子仍怕人言可畏。

《诗经》中还有对媒的描写。如《豳风·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

取妻如何?匪媒不得”,《齐风·南山》“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周代的六礼与男女双方家族的关系密切,要有双方父母、媒人等一系列手续。

但这并不等同于后世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关于这一点在以下还有叙述。三.婚年与婚时《周官》记:“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越语》勾践法令则规定男二十娶,女十七嫁。一般认为,男三十、女二十是极限,不可超过,可以嫁娶之年则为男十六、女十四。

战乱过后需要多增人口时,婚年就早,过期不嫁娶还要受处罚。再来看《召南·摽有梅》:“摽有梅,其实七兮。

求我庶士,迨其吉兮。摽有梅,其实三兮。

求我庶士,迨其今兮。摽有梅,顷筐塈之。

求我庶士,迨其谓之。”女子心情如此迫切,不能简单地以“有女怀春”(《召南·野有死麕》)来概括之了。

关于婚时也有规定。《荀子·大略》:“霜降逆女,冰泮杀止。”

古代农民冬则居邑,春则居野。田牧之世,分散尤甚。

故嫁娶必始秋末。迄春初,雁来而以为礼,燕来则祀高媒,皆可见嫁娶之时节。

《媒氏》:“仲春奔者不禁,盖以时过而犹不克昏,则必乏于财,故许其杀礼。”(吕思勉《先秦史》)《卫风·氓》中诗句“匪我愆期,子无良媒。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女主人公提出的婚期正是秋天。在六礼中,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都要以雁为礼物,有说是取雁南往北来顺乎阴阳,象征阴阳和顺,也有说象征爱情忠贞。

但我认为其初始来源还是与季节有关,以雁为礼则限制了婚礼的季节。正如吕思勉先生分析,秋末至春初是农闲时节,又因收成而有余财办婚礼。

可见礼制不是凭空规定,而是与当时社会情况相适应的。(罡风案:由此想到《史记·礼书》中司马迁所概括的“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其实礼并不是现代人所臆断的“形式主义”,礼有着更深刻的内涵。)

这里补充一句,由古籍“奔者不禁”、“令会男女”的记载看,当时男女交际较自由,《诗经》中大量的情诗证实了这一点。从《王风·大车》“岂不尔思,畏子不奔”也可看出当时青年状况之一斑。

当时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后世礼教压制下的情况及今人的想象是不同的,子女也有一定自主权。繁复的婚礼意义在为当事男女作公证,确认将来的子女、财产分配等问题,是对双方的保护,无疑具有社会进步意义。

这与后人臆想的是大相径庭的。 婚,古写作昏。

婚礼都是在黄昏进行的。《唐风·绸缪》“三星在天”,可见婚礼在晚上举行。

有意见认为《陈风·东门之杨》是写男女在城外相会,实际应是写新婚。“昏以为。

2.《诗经》中婚制和婚俗的研究综述

《诗经》中的爱情诗一度被曲解,近来逐步恢复原貌。

其中的婉转情韵,虽经千载,如今读来仍有感于心,它反映出的当时婚俗与民俗也极具研究价值。一.一夫一妻制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曾经历原始群婚、血族群婚、亚血族婚、对偶婚等形态,后来才正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由父系氏族社会开始实行,女子离开自己氏族嫁到男方,从夫居住,所生子女由父系计算世系。《周官》记载:“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

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

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

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这种活动很可能是从群婚制到对偶婚制的过渡形态遗留。至今苗族仍有“游方”等类似社交活动。

从《诗经》中可以看出,一夫一妻制已确立下来。《周南·桃夭》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句子,明显是女子出嫁到男家。

《卫风·氓》中,“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信誓旦旦,不思其反”,从中可看出对爱情的专一已是一种通行的道德观念,并有信誓来坚定专一的爱情。

这种观念只有在父系社会一夫一妻制确立时才可能产生。至于《鄘风·柏舟》中“之死矢靡他”的激烈誓言,就更加动人心魄了。

其《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以及《郑风·出其东门》“出其东门,有女如云。

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唐风·羔裘》“岂无他人?维子之故”,无疑是一种与现代极为接近的专一爱情观。

二.婚礼制度周代有一整套婚礼仪式。据《仪礼·士昏礼》规定,媒聘婚有六道程序是为六礼。

包括:(1)纳采。男家请媒人到女家说亲,得到女方应允后派使者送上雁为礼物,向女家正式提出缔婚要求。

(2)问名。男方使者问女子生母之名,以分嫡庶,并问女子名字、排行、出生年月,以用占卜。

(3)纳吉。男方占卜,获吉兆后派人带着雁到女家报喜,行纳吉礼后,婚约正式确定,凶兆则无须纳吉。

(4)纳征。亦称纳成,向女方送聘礼。

(5)请期。男方占卜选好结婚吉日后,征求女方同意。

(6)亲迎。到婚期,新郎乘黑漆车亲往女家迎娶。

这种制度在《诗经》中有所反映。《卫风·氓》“尔卜尔筮,体无咎言。

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即体现了占卜和迎娶。《豳风·东山》“之子于归,皇驳其马。

亲结其缡,九十其仪”,回忆新婚的景况。《郑风·将仲子》“父母之言,亦可畏也”,描写了情人订婚后,女子仍怕人言可畏。

《诗经》中还有对媒的描写。如《豳风·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

取妻如何?匪媒不得”,《齐风·南山》“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周代的六礼与男女双方家族的关系密切,要有双方父母、媒人等一系列手续。

但这并不等同于后世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关于这一点在以下还有叙述。三.婚年与婚时《周官》记:“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越语》勾践法令则规定男二十娶,女十七嫁。一般认为,男三十、女二十是极限,不可超过,可以嫁娶之年则为男十六、女十四。

战乱过后需要多增人口时,婚年就早,过期不嫁娶还要受处罚。再来看《召南·摽有梅》:“摽有梅,其实七兮。

求我庶士,迨其吉兮。摽有梅,其实三兮。

求我庶士,迨其今兮。摽有梅,顷筐塈之。

求我庶士,迨其谓之。”女子心情如此迫切,不能简单地以“有女怀春”(《召南·野有死麕》)来概括之了。

关于婚时也有规定。《荀子·大略》:“霜降逆女,冰泮杀止。”

古代农民冬则居邑,春则居野。田牧之世,分散尤甚。

故嫁娶必始秋末。迄春初,雁来而以为礼,燕来则祀高媒,皆可见嫁娶之时节。

《媒氏》:“仲春奔者不禁,盖以时过而犹不克昏,则必乏于财,故许其杀礼。”(吕思勉《先秦史》)《卫风·氓》中诗句“匪我愆期,子无良媒。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女主人公提出的婚期正是秋天。在六礼中,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都要以雁为礼物,有说是取雁南往北来顺乎阴阳,象征阴阳和顺,也有说象征爱情忠贞。

但我认为其初始来源还是与季节有关,以雁为礼则限制了婚礼的季节。正如吕思勉先生分析,秋末至春初是农闲时节,又因收成而有余财办婚礼。

可见礼制不是凭空规定,而是与当时社会情况相适应的。(罡风案:由此想到《史记·礼书》中司马迁所概括的“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其实礼并不是现代人所臆断的“形式主义”,礼有着更深刻的内涵。)

这里补充一句,由古籍“奔者不禁”、“令会男女”的记载看,当时男女交际较自由,《诗经》中大量的情诗证实了这一点。从《王风·大车》“岂不尔思,畏子不奔”也可看出当时青年状况之一斑。

当时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后世礼教压制下的情况及今人的想象是不同的,子女也有一定自主权。繁复的婚礼意义在为当事男女作公证,确认将来的子女、财产分配等问题,是对双方的保护,无疑具有社会进步意义。

这与后人臆想的是大相径庭的。 婚,古写作昏。

婚礼都是在黄昏进行的。《唐风·绸缪》“三星在天”,可见婚礼在晚上举行。

有意见认为《陈风·东门之杨》是写男女在城外相会,实。

3.诗经里的婚姻爱情诗分为那几类

《诗经》中有许多反映婚恋风俗的诗,它们是《诗经》中晶莹的明珠瑰宝。

这些婚恋诗,其美学价值尤为异彩纷呈:其喜剧之美,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值得肯定的进步、可贵的一面;其悲剧之美,以否定的形式肯定了进步力量的实践和斗争;其崇高之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巨大威力的明证。 一、《诗经》中的婚恋诗 《诗经》是我国最古老的一部诗歌总集,它标志着中国文学光辉的滥觞。

《诗经》包括风、雅、颂三部分,共收录西周初至春秋中叶约五百多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其中以爱情为题材的婚恋诗共计有77篇,其中风诗含71篇,占全部风诗160篇的48﹪,占《诗经》总篇数的25%左右,此外雅诗含6篇。

婚恋诗包括恋爱诗和婚姻诗两部分。 《诗经》中与恋爱有关的代表性作品有《周南·汉广》《邶风·静女》《卫风·木瓜》《秦风·蒹葭》等。

它们是《诗经》中最精华的部分,体现了当时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生活。概括起来,这些恋爱诗大致表现了四个方面的主题: 1.赠物定情。

赠物定情这一主题在风诗中有充分反映。《卫风·木瓜》是一首绝妙的男女馈赠定情的典型小诗。

年轻的姑娘把馨香的木瓜、木桃、木李献给意中人,向他敞开了爱的心扉。年轻的小伙子毫不犹豫地回赠“琼琚”“琼瑶”“琼玖”,且说“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彼此交换信物私定终身。

纯真的自由恋爱生活在诗人的笔下活现出来。 2.幽会密约。

异性间爱悦钟情,自然导致幽会。或进一步了解,或倾吐真情,或密切感情。

《邶风·静女》是全部恋爱诗中状描幽会、密约情景最完整的一首诗:人物、地点、过程尽含其中。文静而秀美的少女,在城角处等待男主人公。

少女故意躲避起来,急得男子“搔首踟蹰”——挠着头,走来转去,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呈现出男子对所爱者的痴迷状态。

3.邂逅相遇。生活中不期而会、一见钟情之事屡见不鲜,而将之酝酿成诗则为周人所首创,《郑风·野有蔓草》就是例证。

诗中写到:“野有蔓草,零露溥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清人方玉润在评说《唐风·绸缪》时指出:“此诗只描摹男女初遇,神情逼真,自是绝作,不可废也。” 4.思慕求爱。

《魏风·汾沮洳》就是一首“女子思慕男子诗”,诗中描写汾水河边的低洼地上,有位采摘野菜的姑娘正在思慕她的意中人。在她看来,“彼其之子”是个“美无度”极其英俊的人;仪表“美如英”,品格“美如玉”,“殊异乎公族”,则是她爱慕思念的原因。

诗歌造语虽轻淡,但所呈现的情思却非常深邃、隽永。类似的篇什还有《郑风·东门之墠》《秦风·蒹葭》等。

《诗经》中的婚姻诗又可分为贺婚诗、弃妇诗、思妇诗、抗婚诗、爱情讽刺诗等几类。 1.贺婚诗。

祝贺婚礼之诗首推《周南·关雎》,身材窈窕、性情善良之少女恰是有能力有德行男子的好匹配。寤寐反侧状思之深,琴瑟钟鼓绘周人婚礼之状之盛也。

“寤寐思服”“辗转反侧”抒发了求之而不得的忧思;“琴瑟友之”“钟鼓乐之”写求而得之的喜悦,同时描绘出周人婚礼之盛。《关雎》写出了婚姻之一般,但这日常情感生活中实在的谐美和欣欣之生意,却是那风雅最深厚的根源。

2.弃妇诗。有结合,就有抛弃。

这些诗篇真实地反映了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即妇女被欺凌压迫的悲惨事实。《氓》是弃妇诗的代表作,把女主人公同“氓”的恋爱、结婚、被虐待、被遗弃的全部过程淋漓尽致地叙写出来,它揭示了这样一个生活真谛:人格与道德品质是维系婚姻家庭的一个支柱。

“氓”的忘恩负义、背信弃义是造成这场婚姻悲剧的直接原因。像这类弃妇诗在《诗经》中尚有很多,弃妇诗的存在说明男女之间经济地位不同,女性只是男子的附属物。

所以恩格斯痛切地说:“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回到公众的劳动中去。” 3.思妇诗。

动荡的社会、频繁的战争及连绵不绝的徭役使夫妻离别,相互思念,这是思妇诗产生的社会背景。思妇的主题多是妇人对征战和服役的丈夫的怀念,即所谓“怨女思旷夫”。

而表现方式则各有各的特色,写“首如飞蓬”不梳妆不打扮的哀怨,直诉自己“甘心首疾”的刻骨相思,这都成为中国古代情诗最典型的表达方法。 4.抗婚诗。

著名的《鄘风·柏舟》是此类诗的代表作。女主人公爱上一个“髧彼两髦”的年轻英俊的男子,然而却受到母亲的无理干涉和阻挠,激愤中她大声疾呼“之死矢靡它”,“母也天之,不谅人只”,这种怨天恨母的极度激愤的悲叹,是对“父母之命”包办婚姻制度的蔑视和反叛。

此诗开创了女性争取婚姻自主之先河,为后代女性争取婚姻自由树立了光辉榜样。 5.悼亡诗。

悼亡诗是配偶或夫或妻一方早逝,活着的一方对逝去者的深切悼念。据此,可以寻绎到周人爱情之纯洁忠贞,伉俪之情之深厚融洽。

《邶风·绿衣》是首悼念亡妻之作,主人公见物伤情,看到“绿衣”“黄里”“黄裳”,引起绵绵不尽的哀思;而治衣纠过两个情节则突现了亡妻之才德和贤惠。本诗亦为悼亡诗之鼻祖、悼亡诗之绝唱。

4.诗经中的婚恋诗有哪些

一 爱情、恋慕的描写

周南:关雎、汉广;

召南:野有死麕;

卫风:芄兰、木瓜;

王风:采葛、大车;

魏风:汾沮洳;

唐风:绸缪;

秦风:蒹葭;

陈风:泽陂;

桧风:羔裘;

鄘风:桑中、干旄;

邶风:燕燕、匏有苦叶、简兮、静女;

郑风:遵大路、女曰鸡鸣、山有扶苏、狡童、褰裳、风雨、子衿、出其东门、野有蔓草;

齐风:鸡鸣、东方之日;

陈风:宛丘、东门之枌、衡门、东门之池、东门之扬、月出;

小雅·鱼藻之什:隰桑。‍

二 婚嫁场景的描写

周南:葛覃、桃夭、麟之趾;

召南:鹊巢、何彼禯矣;

齐风:著;

小雅·甫田之什:鸳鸯、车舝。

婚恋诗88首

周南 1关雎 2卷耳 3樛木 4桃夭5汉广 6汝坟 召南 7鹊巢 8草虫 9行露 10殷其雷 11捺有梅 12江有汜 13野有死麇 14何彼穠矣 邶风 15柏舟 16绿衣 17燕燕 18日月 19终风 20雄雉 21匏有苦叶 22谷风 23简兮 24静女 25新台 鄘风 26柏舟 27墙有茨 28君子偕老 29桑中 30蝃蝀 卫风 31氓 32伯兮 33有狐 34木瓜王风 35君子于役 36扬之水 37中谷有蓷 38采葛 39大车 40丘中有麻 郑风 41将仲子 42遵大路 43女曰鸡鸣 44有女同车 45山有扶苏 46蘀兮 47狡童 48褰裳 49丰 50东门之墠 51风雨 52子衿 53扬之水 54出其东门 55野有蔓草 56溱洧 齐风 57鸡鸣 58著 59东方之日 60东方未明 61南山 62敝笱 63载驱 唐风 64绸缪 65有杕之杜 66葛生 秦风 67小戎 68蒹葭 69晨风 陈风 70宛丘 71东门之枌 72东门之池 73东门之杨 74防有鹊巢 75月出 76株林 77泽陂 桧风 78素冠 豳风 79伐柯 小雅 80杕杜 81我行其野 82谷风 83鸳鸯 84车舝 85都人士 86采绿 87隰桑 88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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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古代婚俗六礼

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一娶亲程式,周代即已确立,最早见于《礼记·昏义》。以后各代大多沿袭周礼,但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动。

一、纳采

六礼之首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请媒妁往女方提亲,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古纳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后世纳采仪式基本循周制,而礼物另有规定。

二、问名

六礼中第二礼。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贴后,卜吉合八字。《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三、纳吉

六礼中第三礼。是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古时,纳吉也要行奠雁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

四、纳征

亦称纳成、纳币。六礼中第四礼。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礼记·昏义》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男方是在纳吉得知女方允婚后才可行纳征礼的,行纳征礼不用雁,是六礼唯一不用雁的礼仪,可见古人义礼之分明。历代纳征的礼物各有定制,民间多用首饰、细帛等项为女行聘,谓之纳币,后演变为财礼。

五、请期

又称告期,俗称选日子。六礼中第五礼。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亲迎娶的日期。《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请期仪式历代相同,即男家派使进去女家请期,送礼,然后致辞,说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后使者返回复命。

六、亲迎

又称迎亲。六礼中第六礼。是新郎亲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礼仪。《诗经·大雅·大明》:“大邦有子, 天之妹,女定阙祥,亲迎于渭。”亲迎礼始于周代,女王成婚时也曾亲迎于渭水。此礼历代沿袭,为婚礼的开端。亲迎礼形式多样。至清代,新郎亲迎,披红戴花,或乘马,或坐轿到女家,傧相赞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诸亲。岳家为加双花披红作交文,御轮三周,先归。新娘由其兄长等用锦衾裹抱至轿内。轿起,女家亲属数人伴送,称“送亲”,新郎在家迎侯。

聘娶六礼中,雁是最重要的礼品。后汉班固在《白虎通·嫁娶》对用雁作为礼品作了解释:“《礼》曰:女子十五许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为贽。纳征用玄熏,故不用雁也。贽用雁者,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义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昏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雁也。”古人以雁为礼,一取雁是候鸟,每年秋分时节南去,春分时节北返,来往有时,从不失信。喻男女婚前互守信约,婚后夫妻坚贞不渝。二取雁是随阳之鸟,喻妇人出嫁从夫;三取雁行有序,飞时成行,止时成列,迁徙中老壮雁率前引导,幼弱雁尾随跟紧,井然不紊,喻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由于雁是飞禽,很难捕捉,后人以鹅代雁,谓之“雁鹅”。

经过此“六礼”,婚姻正式成立。如此复杂漫长的过程,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中牵引,而真正结婚的男女双方都未直接参与,只有在结婚完成之后才见对方模样。如此玄妙的结合,是谓千里姻缘一线牵,男女之间的姻缘,要经过媒人的物色,经过生辰八字批合吉凶,就仿佛两个今生素不相识的人,不知经过几世的修缘,今生在出生之时,就以定下姻缘,共度一生。

6.诗经中的婚恋诗有哪些

一 爱情、恋慕的描写周南:关雎、汉广;召南:野有死麕;卫风:芄兰、木瓜; 王风:采葛、大车;魏风:汾沮洳;唐风:绸缪;秦风:蒹葭; 陈风:泽陂;桧风:羔裘;鄘风:桑中、干旄;邶风:燕燕、匏有苦叶、简兮、静女;郑风:遵大路、女曰鸡鸣、山有扶苏、狡童、褰裳、风雨、子衿、出其东门、野有蔓草;齐风:鸡鸣、东方之日;陈风:宛丘、东门之枌、衡门、东门之池、东门之扬、月出;小雅·鱼藻之什:隰桑。

‍二 婚嫁场景的描写周南:葛覃、桃夭、麟之趾;召南:鹊巢、何彼禯矣;齐风:著;小雅·甫田之什:鸳鸯、车舝。婚恋诗88首周南 1关雎 2卷耳 3樛木 4桃夭5汉广 6汝坟 召南 7鹊巢 8草虫 9行露 10殷其雷 11捺有梅 12江有汜 13野有死麇 14何彼穠矣 邶风 15柏舟 16绿衣 17燕燕 18日月 19终风 20雄雉 21匏有苦叶 22谷风 23简兮 24静女 25新台 鄘风 26柏舟 27墙有茨 28君子偕老 29桑中 30蝃蝀 卫风 31氓 32伯兮 33有狐 34木瓜王风 35君子于役 36扬之水 37中谷有蓷 38采葛 39大车 40丘中有麻 郑风 41将仲子 42遵大路 43女曰鸡鸣 44有女同车 45山有扶苏 46蘀兮 47狡童 48褰裳 49丰 50东门之墠 51风雨 52子衿 53扬之水 54出其东门 55野有蔓草 56溱洧 齐风 57鸡鸣 58著 59东方之日 60东方未明 61南山 62敝笱 63载驱 唐风 64绸缪 65有杕之杜 66葛生 秦风 67小戎 68蒹葭 69晨风 陈风 70宛丘 71东门之枌 72东门之池 73东门之杨 74防有鹊巢 75月出 76株林 77泽陂 桧风 78素冠 豳风 79伐柯 小雅 80杕杜 81我行其野 82谷风 83鸳鸯 84车舝 85都人士 86采绿 87隰桑 88白华诗经中的婚恋诗有哪些_百度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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