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周时期的关于婚姻缔结的规定中西古代传统的婚姻有何不同--我谈得以下的问题是古代西方所没有的。 他们信仰得是上帝,是教堂里举行婚礼。西方既有自由恋,也有媒人之言,但是儒家婚俗文化源远流长,古代的西方只能望其项背了。 婚姻是家族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极为重视。《易·序卦》:“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夫子;与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措)”《礼记·昏义》:“婚礼者,礼之本也”;“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 这种观念反映了古代祖先崇拜、生殖崇拜的习俗,婚姻主要被作为可以祭祀祖先、延续后代的手段。 后世儒家经典记载了西周时期贵族的婚姻状况,当然这种状况已经被理想化了,但它仍然对后世的法制和观念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因为西周时期去古不远,许多部族和地区在不同程度上还保留着氏族时期的一些婚姻习惯。《周礼·媒氏》里说,在仲春时候,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和私奔,国家并不禁止。 《诗经》里也有许多反映民间男女自由恋爱的诗篇。近世有学者指出,一直到汉代以前,在燕、赵、中山、政、卫、齐、楚等地区,还盛行着各种非礼制的婚俗。 因此,在西周时期的平民生活中,婚姻方式还是相当自由的。我们这里所谈的只是儒家经典所记载的贵族婚姻状况。 据记载,西周时期就有了掌管婚姻事务的机构——媒氏。《周礼·地官·媒氏》:“掌万民之判”。 “判”就是判合,男女相匹配。可见,媒氏就是婚姻管理机关。 一、婚姻关系的缔结 1、缔结婚姻的限制性条件 (1)西周时,缔结婚姻关系,男女双方都必须严格服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礼记·曲礼》:“男女无媒不交”;“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 (2)同姓不婚 有学者指出,殷商时期有可能实行族内通婚。这种情况到西周时被完全改变了。 按照周礼的规定,“娶妻不娶同姓”(礼记·坊记)。姓原是古代氏族的标志,同姓则同族,血缘关系较近;反之,不同姓则不同族,血缘关系较远。 当时的人们可能已经认识到族内婚配不利于后代的繁衍。所谓“男女同姓,其生不繁”;“同姓不婚,惧不殖也”(《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国语·晋语》四)。 当然,倡导族外婚还有其政治目的。“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礼记·郊特牲》)。 所谓“附远”,就是通过联姻与血缘关系远的异性贵族建立姻亲关系。通过族外通婚这种频繁的政治联姻,可以用甥舅关系将各异姓贵族紧密联合起来。 周族之所以能够控制广大地区,与其积极与各族联姻有一定关系。所谓“厚别”,就是严格别于同宗,以防紊**常。 因为既然禁止通行亲族通婚,那么即使血缘关系亲密的男女之间也应当有所回避。“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同食”、“男女不同衣裳”、“男女授受不亲”等等礼的要求即是从此而来。 (3)关于结婚年龄 西周礼制规定,男子二十岁“冠而列丈夫”(将头发全部挽至头顶结为发髻,戴上保护发髻的小帽子“冠”),表示成年。女子则十五岁为“及笄”(也是将头发梳理为垂于脑后的发髻),是为成年(《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 男女未达到成年年龄不得成婚。 《周礼》记载: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 女子因故晚嫁的,最多不超过二十三岁。有的史籍说女子十五而嫁。 说法不一。但是,后来的结婚年龄显然是大大提前了。 《韩非子》:男子二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据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记载,汉代结婚年龄是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其后的情况也基本如此。 历代法律也大都是提倡早婚的。 (4)其他不宜缔结婚姻的情况 儒家礼制规定,父母死后子女应服丧三年,在此期间不得嫁娶,以示孝道。 二、缔结婚姻的程序 根据儒家经典的记载,我国传统的婚聘礼仪,最突出、最典型的是“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或称纳成、纳币)、请期、亲迎。 六礼是西周时就已确定了的,其内容仪注都比较复杂。 但当时有所谓“礼不下庶人”的框框,并未达于民间。至汉代,六礼才开始普遍施用,但违礼之举亦不罕见。 元始四年(公元4年),立王莽女王氏为皇后,仅有纳采、问名、卜吉及遣使奉迎等程序。东汉以后,社会动荡,婚姻仪式更大为简化。 隋唐以后,六礼被人们有意识地增减,如在宋代,常常是并问名于纳采,并请期于纳征,六礼仅存四礼。南宋时,朱熹又将纳吉并入纳征,实际上六礼只剩下纳采、纳征、亲迎三礼。 明初,官方命令士庶都要遵守《朱子家礼》行事。到了清代,又加入了成妇礼、成婿礼等礼节,但这可以看作是亲迎礼的延续。 从大的方面着眼,后世婚礼大都未脱周代六礼的大框架,而是在这个框架中有所增减。增减的大体轮廓是,前五礼多有合并、减损,而最后的亲迎则不止是迎妇到家,而是显著地增益,除了成妇礼、成婿礼之外,还有很多仪俗,在时间上甚至延续到亲迎后的第三天。 两千年前制礼作乐的先贤圣哲们就指出:“昏(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 2.《氓》这首诗反映了哪些西周的婚姻家庭制度(一)婚姻缔结的原则 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2.同姓不婚:按照周礼的规定,“娶妻不娶同姓”。这不仅有利于后代的繁衍,有利于古代人口质量的提高,还有利于达到“附远厚别”的政治目的,即通过联姻与血缘关系远的异性贵族建立姻亲关系,并严格别于同宗,以防紊**常。 (二)婚姻关系的缔结程序:六礼 六礼:中国古代结婚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他礼物前去求婚。 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问女家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 纳徵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 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诉女家,求得同意。 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 (三)婚姻关系的解除理由:七出或七去 七出,又叫“七去”。中国古代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所谓“七出”,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所谓“七去”,即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七出”和“七去”词殊而意同,都体现了男尊女卑的思想,有利于家庭中的夫权统治。 (四)离婚的三种限制条件:三不去 “三不去”的具体内容: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五)继承制度:嫡长继承制 嫡长继承制,就是王位和爵位由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的制度。此制度开始于商朝末期,西周初期正式确立。 3.西周婚姻制度有哪些影响西周的婚姻制度对后世影响极大。 西周时期,缔结婚姻有三大原则,即一夫一妻制、周姓不婚、父母之命。凡不合此三者婚姻即为非礼非法。 一夫一妻制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虽然古代男子可以有妾有婢,但法定的妻子只能是一个,而且只有正妻所生子女为嫡系,其他皆为庶出,在家庭中处于较低的地位。 “同姓不婚”是西周时缔结婚姻的一个前提。西周实行同姓不婚原则,主要基天两点:首先,长期经验证明,同姓通婚会影响整个家庭、民族的发展;其次,禁止同婚通婚,多与异姓结好,可以“附远厚别”,即通过联姻加强与异姓贵族的联系,巩固自己的统治。 “父母之命,媒说之言”是西周缔结婚姻的又一原则。《诗经》即说:“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非媒不得”。 在宗教法制下,必然要求由父母家长决定子女的婚姻大事,并通过媒氏的中介来完成。否则即是非煽非法,称为“淫奔”,不为宗教和社会承认。 4.西周至春秋,女子的婚恋是什么样子的野有死麕原文:野有死麕,白茅包之。 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林有朴樕,野有死鹿。 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译文:山野有只死樟子,白茅紧紧把它包。 少女春心刚萌动,英俊猎手来追求。树林里面有小树,山野里有死野鹿。 白茅紧紧把它捆,少女貌美颜如玉。慢慢悄悄相亲爱,别动我的美佩巾,别使狗儿乱叫嚷注释 ①麕 (jun):樟子,与鹿相似,没有角。 ②白茅:草名。③吉士: 古时对男子的美称。 诱:求,指求婚。④朴樕(Su):小树。 ⑤纯 (tun)束:包裹,捆扎。③舒:慢慢,徐缓。 脱脱(dUi):缓慢的样子。 ①感(han):同‘撼”,意思是动摇,帨(Shui):女子的佩巾。 ③尨 (mang):长毛狗,多毛狗。 5.诗经里有几首婚恋诗《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代表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的诗歌创作,其中描写爱情的篇幅占了很大比重。 《诗经》中的爱情诗,热烈而浪漫,清纯而自然,是心与心的交流,情与情的碰撞。 诗经首篇《关雎》热情地表达了对一位窈窕美丽、贤淑敦厚的采荇女子的热恋和追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表达了对与她相伴相随的仰慕与渴望,感情单纯而真挚,悠悠的欣喜,淡淡的哀伤,展现了男女之情的率真与灵动。 《郑风 溱洧》是极具代表性的一篇。 诗写的是郑国阴历三月上旬己日男女聚会之事。阳春三月,大地回暖,艳阳高照,鲜花遍地,众多男女齐集溱水、洧水岸边临水祓禊,祈求美满婚姻。 一对情侣手持香草,穿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感受着春天的气息,享受着爱情的甜蜜。他们边走边相互调笑,并互赠芍药以定情。 这首诗如一首欢畅流动的乐曲,天真纯朴,烂漫自由。按封建卫道士的观点,《溱洧》通篇“皆为惑男之语”,实乃“淫声”,然以今天的眼光客观地看,这种未经礼教桎梏的、道学家口中的所谓“淫”,恰恰是自然的人性,是一种活泼生命的体现,是真正意义上的对天地精神的遵从。 它标志着和谐、自由、平等,散发着愉快与天真的气息。 《卫风 木瓜》,“投我予木瓜,报之以琼琚。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表达了远古时候青年男女自由相会,集体相会、自由恋爱的美好,女子把香美的瓜果投给集会上的意中人,男子则解下自己身上的佩玉等作为定情物回赠给心中的姑娘。 这首诗带有明显的男女欢会色彩,一是互赠定情物,表示相互爱慕,一是邀歌对唱,借以表白心迹。 《召南 有梅》是少女在采梅子时的动情歌唱,吐露出珍惜青春、渴求爱情的热切心声; 《卫风 淇奥》这首诗以一位女子的口吻,赞美了一个男子的容貌、才情、胸襟以及诙谐风趣,进而表达了对该男子的绵绵爱慕与不尽幽怀。 《邶风 静女》描写男女幽会: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 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静女其娈,贻我彤管。 彤管有炜,说怿女美。自牧归荑,洵美且异。 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一个男子在城之一隅等待情人,心情竟至急躁而搔首徘徊。 情人既来,并以彤管、茅荑相赠,他珍惜玩摩,爱不释手,并不是这礼物有什么特别,而是因为美人所赠,主人公的感情表现得细腻真挚。 虽然都是通过男子表现对于爱情的甜蜜与酸涩,但是也可以从侧面看出当时女子对于爱情同样是有着美好期盼的。 《郑风 将仲子》里的这位女主人公害怕的也正是这些礼教。“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 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对于仲子的爱和父母、诸兄及国人之言成为少女心中纠缠不清的矛盾,一边是自己所爱的人,另一边是自己的父母兄弟,怎么办呢?几多愁苦,几多矛盾,少女的心事又怎能说清呢? 《鄘风 柏舟》, “?彼两髦,实维我仪。 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这个女子如此顽强地追求婚姻爱情自由,宁肯以死殉情,呼母喊天的激烈情感,表现出她在爱情受到阻挠时的极端痛苦和要求自主婚姻的强烈愿望。从中也可以看出当时女性追求恋爱自由、自由婚姻的迫切愿望。 又很多诗细腻地描写出思念情人的忧郁苦闷心理。 如《卷耳》,“采采卷耳,不盈顷筐。 嗟我怀人,??彼周行。”诗中女子怀念远方的爱人,在采卷耳时心里想的都是他,以致采了许久那个箩筐都没填满。 又如《郑风 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这里面就含有对情人的埋怨与不满。还有《狡童》,“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 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情人不理会她,使她寝食难安。 《郑风 风雨 》,“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写的则是见到情人时的欣喜心情,可见思念之深之切! 《秦风 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诗中写的是单相思,对于所爱的人,可望而不可即,几多愁苦,几多思念! 思念妻子或丈夫的诗也是情深意切,于朴实的语言中透露出那种深厚缠绵的感情。 《邶风 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一位出征在外的男子对自己心上人的日夜思念:他想起他们花前月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想起如今生离死别、天涯孤苦,岂能不泪眼朦胧、肝肠寸断? “自伯之东,首如飞蓬。 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其雨其雨,杲杲出日。愿言思伯,甘心首疾。 焉得谖草?言树之背。 愿言思伯,使我心痗。” 《卫风 伯兮》写了一位女子自从丈夫别后,无心梳洗,思念之心日日萦绕期间,苦不堪言。“自伯之东,首如飞蓬。 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其雨其雨,杲杲出日。愿言思伯,甘心首疾!”也许为国征战是英勇豪迈的,可是人生的天涯孤苦和生离死别,总是让有情的人们感到撕心裂肺的痛。 《诗经》中也有不少是祝贺新婚女子的,如《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这首诗轻快活泼,诗人热情地赞美新娘,并祝她婚后生活幸福。 《诗经》中对美好爱情是歌颂向往的,而。 6.西周婚姻制度和继承制度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参考 周公制礼作乐,规定了吉礼(祭礼)、凶礼(丧礼)、军礼(行军,出征)、宾礼(朝觐,互聘)、嘉礼(婚宴,加冠)等,使贵贱有差、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实行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是中国礼仪的先统。 婚姻制度 同姓不婚 目的:生育健康的后代;附远,扩大本家族的势力;厚别,严格区别同宗,防止紊乱纲常。这一规定影响深远,到大清现行刑律才开禁。七去和三不去 四、家庭制度:父权制、夫权制 五、继承制度:嫡长子继承制度(始于西周成王后),与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家庭制度有关。 参考二 ?fr=qrl (一)婚姻缔结的原则 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2.同姓不婚:按照周礼的规定,“娶妻不娶同姓”。这不仅有利于后代的繁衍,有利于古代人口质量的提高,还有利于达到“附远厚别”的政治目的,即通过联姻与血缘关系远的异性贵族建立姻亲关系,并严格别于同宗,以防紊**常。 (二)婚姻关系的缔结程序:六礼 六礼:中国古代结婚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他礼物前去求婚。 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问女家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 纳徵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 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诉女家,求得同意。 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 (三)婚姻关系的解除理由:七出或七去 七出,又叫“七去”。中国古代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所谓“七出”,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所谓“七去”,即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七出”和“七去”词殊而意同,都体现了男尊女卑的思想,有利于家庭中的夫权统治。 (四)离婚的三种限制条件:三不去 “三不去”的具体内容: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五)继承制度:嫡长继承制 嫡长继承制,就是王位和爵位由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的制度。此制度开始于商朝末期,西周初期正式确立。 7.诗经里的婚姻爱情诗分为那几类《诗经》中有许多反映婚恋风俗的诗,它们是《诗经》中晶莹的明珠瑰宝。 这些婚恋诗,其美学价值尤为异彩纷呈:其喜剧之美,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值得肯定的进步、可贵的一面;其悲剧之美,以否定的形式肯定了进步力量的实践和斗争;其崇高之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巨大威力的明证。 一、《诗经》中的婚恋诗 《诗经》是我国最古老的一部诗歌总集,它标志着中国文学光辉的滥觞。 《诗经》包括风、雅、颂三部分,共收录西周初至春秋中叶约五百多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其中以爱情为题材的婚恋诗共计有77篇,其中风诗含71篇,占全部风诗160篇的48﹪,占《诗经》总篇数的25%左右,此外雅诗含6篇。 婚恋诗包括恋爱诗和婚姻诗两部分。 《诗经》中与恋爱有关的代表性作品有《周南·汉广》《邶风·静女》《卫风·木瓜》《秦风·蒹葭》等。 它们是《诗经》中最精华的部分,体现了当时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生活。概括起来,这些恋爱诗大致表现了四个方面的主题: 1.赠物定情。 赠物定情这一主题在风诗中有充分反映。《卫风·木瓜》是一首绝妙的男女馈赠定情的典型小诗。 年轻的姑娘把馨香的木瓜、木桃、木李献给意中人,向他敞开了爱的心扉。年轻的小伙子毫不犹豫地回赠“琼琚”“琼瑶”“琼玖”,且说“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彼此交换信物私定终身。 纯真的自由恋爱生活在诗人的笔下活现出来。 2.幽会密约。 异性间爱悦钟情,自然导致幽会。或进一步了解,或倾吐真情,或密切感情。 《邶风·静女》是全部恋爱诗中状描幽会、密约情景最完整的一首诗:人物、地点、过程尽含其中。文静而秀美的少女,在城角处等待男主人公。 少女故意躲避起来,急得男子“搔首踟蹰”——挠着头,走来转去,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呈现出男子对所爱者的痴迷状态。 3.邂逅相遇。生活中不期而会、一见钟情之事屡见不鲜,而将之酝酿成诗则为周人所首创,《郑风·野有蔓草》就是例证。 诗中写到:“野有蔓草,零露溥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清人方玉润在评说《唐风·绸缪》时指出:“此诗只描摹男女初遇,神情逼真,自是绝作,不可废也。” 4.思慕求爱。 《魏风·汾沮洳》就是一首“女子思慕男子诗”,诗中描写汾水河边的低洼地上,有位采摘野菜的姑娘正在思慕她的意中人。在她看来,“彼其之子”是个“美无度”极其英俊的人;仪表“美如英”,品格“美如玉”,“殊异乎公族”,则是她爱慕思念的原因。 诗歌造语虽轻淡,但所呈现的情思却非常深邃、隽永。类似的篇什还有《郑风·东门之墠》《秦风·蒹葭》等。 《诗经》中的婚姻诗又可分为贺婚诗、弃妇诗、思妇诗、抗婚诗、爱情讽刺诗等几类。 1.贺婚诗。 祝贺婚礼之诗首推《周南·关雎》,身材窈窕、性情善良之少女恰是有能力有德行男子的好匹配。寤寐反侧状思之深,琴瑟钟鼓绘周人婚礼之状之盛也。 “寤寐思服”“辗转反侧”抒发了求之而不得的忧思;“琴瑟友之”“钟鼓乐之”写求而得之的喜悦,同时描绘出周人婚礼之盛。《关雎》写出了婚姻之一般,但这日常情感生活中实在的谐美和欣欣之生意,却是那风雅最深厚的根源。 2.弃妇诗。有结合,就有抛弃。 这些诗篇真实地反映了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即妇女被欺凌压迫的悲惨事实。《氓》是弃妇诗的代表作,把女主人公同“氓”的恋爱、结婚、被虐待、被遗弃的全部过程淋漓尽致地叙写出来,它揭示了这样一个生活真谛:人格与道德品质是维系婚姻家庭的一个支柱。 “氓”的忘恩负义、背信弃义是造成这场婚姻悲剧的直接原因。像这类弃妇诗在《诗经》中尚有很多,弃妇诗的存在说明男女之间经济地位不同,女性只是男子的附属物。 所以恩格斯痛切地说:“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回到公众的劳动中去。” 3.思妇诗。 动荡的社会、频繁的战争及连绵不绝的徭役使夫妻离别,相互思念,这是思妇诗产生的社会背景。思妇的主题多是妇人对征战和服役的丈夫的怀念,即所谓“怨女思旷夫”。 而表现方式则各有各的特色,写“首如飞蓬”不梳妆不打扮的哀怨,直诉自己“甘心首疾”的刻骨相思,这都成为中国古代情诗最典型的表达方法。 4.抗婚诗。 著名的《鄘风·柏舟》是此类诗的代表作。女主人公爱上一个“髧彼两髦”的年轻英俊的男子,然而却受到母亲的无理干涉和阻挠,激愤中她大声疾呼“之死矢靡它”,“母也天之,不谅人只”,这种怨天恨母的极度激愤的悲叹,是对“父母之命”包办婚姻制度的蔑视和反叛。 此诗开创了女性争取婚姻自主之先河,为后代女性争取婚姻自由树立了光辉榜样。 5.悼亡诗。 悼亡诗是配偶或夫或妻一方早逝,活着的一方对逝去者的深切悼念。据此,可以寻绎到周人爱情之纯洁忠贞,伉俪之情之深厚融洽。 《邶风·绿衣》是首悼念亡妻之作,主人公见物伤情,看到“绿衣”“黄里”“黄裳”,引起绵绵不尽的哀思;而治衣纠过两个情节则突现了亡妻之才德和贤惠。本诗亦为悼亡诗之鼻祖、悼亡诗之绝唱。 8.诗经中的婚恋诗有哪些你好,我的解答分了恋和婚这两个部分,希望能帮到你。 一 爱情、恋慕的描写 周南:关雎、汉广; 召南:野有死麕; 卫风:芄兰、木瓜; 王风:采葛、大车; 魏风:汾沮洳; 唐风:绸缪; 秦风:蒹葭; 陈风:泽陂; 桧风:羔裘; 鄘风:桑中、干旄; 邶风:燕燕、匏有苦叶、简兮、静女; 郑风:遵大路、女曰鸡鸣、山有扶苏、狡童、褰裳、风雨、子衿、出其东门、野有蔓草; 齐风:鸡鸣、东方之日; 陈风:宛丘、东门之枌、衡门、东门之池、东门之扬、月出; 小雅·鱼藻之什:隰桑。 二 婚嫁场景的描写 周南:葛覃、桃夭、麟之趾; 召南:鹊巢、何彼禯矣; 齐风:著; 小雅·甫田之什:鸳鸯、车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