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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古代衙门的诗句

1.古诗词评衙门中人

衙门里各种职务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明清时奉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

【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

【御史】本为史官,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

【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明清时指县长。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

【刺使】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

【巡抚】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极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

【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

2.描写在“古代牢狱环境”的句子有哪些

描写在“古代牢狱环境”的句子如下:

1. 监狱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狱是原始人驯养野兽的 (音景)槛或者岩穴,到氏族社会后,用来关押俘虏,驱使他们劳动。国家产生之后,作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监狱也产生了。

2. 几缕残阳照在那里却被无边的黑暗所吞噬,在残破的泥墙上泛不起一丝涟漪,那里像是一副棺材坐落在这偏僻的角落,矮矮的,充满着压抑,那里就是无人关注的监狱。

3. 周朝的监狱圜土中关押的犯人,要在监督下进行劳动,如果能改过自新的,重罪三年后释放,中罪两年后释放,轻罪一年释放。但是释放后三年内不能被当平民对待。

4. 监狱从汉朝开始称为“狱”,汉朝的监狱更多更滥,除了中央监狱即廷尉狱外,还有各个官府自行设置的监狱。

5. 古代的监狱还有很多其他的名字,如内宫、居室、保宫和请室等。地方上的郡县也都有自己的监狱,当时全国共有两千多所监狱。

6. 这牢房味道古怪,是雨后的潮湿加上已经干涸的血的味道。整个空间十分昏暗,只有两边几盏油封闪着微弱的光。被风一吹,就灭了两盏。这里常年不见天日,连空气都是浑浊的。一个正常人待着一会儿也受不了。关在这里的人,可能一辈子也出不去了。原来,这里不光是潮湿和血的味道,还有一种死亡的气息。

7. 最初没有“监狱”这个名字,夏朝叫“夏台”(现在河南禹县境内),是中央监狱的名称,一般叫“圜(音唤)土”。

8. 说起古代衙门里的监狱,人们可能会立即联想到“苏三起解”里的洪洞县监狱。

9. 南北朝时的监狱体制基本上继承了汉朝体制,但北朝除了监狱外,还挖地为狱,叫做地牢。

10. 到秦朝时,因为法律严酷,犯罪的人增多,所以监狱也比以前增加许多,郡县基本上都有监狱。同时,为了适应需要,秦律的《囚律》中有了监狱管理方面的详细规定。

11. 监狱,古人称为“囹圄”,顾名思义,是专门囚禁犯人的地方。作为衙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中央司法机关设立的监狱外,地方各级衙门,尤其是州(包括府、郡)县衙门也都设有监狱。

12. 古代监狱主要是牢房类型,刑法特别严苛,而现在的监狱大不相同,主要是以服刑和受教育为主,目的是重新改造!

13. 古代以北为尊,是以君王往往“南面称孤”意即坐北而朝南。囚犯在古代社会中地位最低,其所居之处不在南这位置还能在什么位置?是以古代监狱一般都建在城市的南区,是以人往往称其为“南狱”或“南牢”。

14. 监狱里的狱吏是“催命判官”,而监狱里的狱霸则是牛头马面的小鬼。狱霸虽然本身也是囚犯,但他们在监狱里关押的年月长久,熟悉狱中情况,以他们的“资格”,自然而然成了犯人们的“首领”。

15. 囚犯进了牢狱,如果没有孝敬狱霸,便会受到一顿“下马威”

3.描写在古代牢狱环境的句子

监狱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狱是原始人驯养野兽的 (音景)槛或者岩穴,到氏族社会后,用来关押俘虏,驱使他们劳动。

国家产生之后,作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监狱也产生了。最初没有“监狱”这个名字,夏朝叫“夏台”(现在河南禹县境内),是中央监狱的名称,一般叫“圜(音唤)土”。

商朝监狱叫“□(音游)里”(现在河南汤阴县东北),还叫“圉”(音雨),是甲骨文中出现的一个字,意思就是“狱”。周朝时也叫“圜”或者“囹圄”(音零雨)。

周朝的监狱圜土中关押的犯人,要在监督下进行劳动,如果能改过自新的,重罪三年后释放,中罪两年后释放,轻罪一年释放。但是释放后三年内不能被当平民对待。

到了春秋战国时代,监狱的规模已经扩大了很多,此时的监狱名称也有了变化,叫做“圄”。到秦朝时,因为法律严酷,犯罪的人增多,所以监狱也比以前增加许多,郡县基本上都有监狱。

同时,为了适应需要,秦律的《囚律》中有了监狱管理方面的详细规定。监狱从汉朝开始称为“狱”,汉朝的监狱更多更滥,除了中央监狱即廷尉狱外,还有各个官府自行设置的监狱。

此时的监狱还有很多其他的名字,如内宫、居室、保宫和请室等。地方上的郡县也都有自己的监狱,当时全国共有两千多所监狱。

南北朝时的监狱体制基本上继承了汉朝体制,但北朝除了监狱外,还挖地为狱,叫做地牢。说起古代衙门里的监狱,人们可能会立即联想到“苏三起解”里的洪洞县监狱。

这是现今保存最完整的古代监狱之一。洪洞县监狱设在县衙大堂口右角,主要是便于随时提审犯人。

监门内有一照壁,通道只有一面,为了防止囚犯逃跑。一入监门,就有接连拐四个直角、五道门的甬道,接着是一条约一米多宽的“胡同”。

“胡同”的两边是两排低矮的监房,关押一般的杂犯;“胡同”的南尽头,往东拐直角弯是内监所在,专门关押死刑重犯。内监是四合院形,东西南三面是普通式监房,北面有两幢无窗窑洞式监房,这是关押死刑待解女犯的女监,相传名妓苏三就曾在此关押。

从洪洞县监狱,可了解到古代监狱建造和设置的大概情况。监狱,古人称为“囹圄”,顾名思义,是专门囚禁犯人的地方。

作为衙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中央司法机关设立的监狱外,地方各级衙门,尤其是州(包括府、郡)县衙门也都设有监狱。汉代的监狱名目、种类繁多。

据《汉书·刑法志》等记载,汉代全国共有二千余所监狱,仅京城长安就有监狱二十几种:有专门关押高级官员和皇室成员的若卢狱、左右都司空狱、居室狱等;有关押女性囚犯的掖庭狱;以及囚禁官署吏卒的上林狱、都船狱、内官狱等。此外,京城有京兆狱,长安县有长安狱,都属于京城的地方监狱。

汉代著名的酷吏尹赏任长安县令时,曾在监狱里修造了名为“虎穴”的地牢,挖地数丈深,四面砌墙,用大石板盖在出口。他曾命长安县里的乡吏及邻里检举地方的恶霸无赖,然后将这些人统统抓起来,以百人为一批,依次关进虎穴中,用大石板盖住。

几日后再打开,只见里面的人都死在一起,先后死了数百人。自东汉以后,在形式上,基本上改变了监狱名目种类繁多的状况,实行地方州县各置监狱,京城洛阳只设廷尉狱及洛阳狱二所。

这种监狱体制也为后世所继承。隋唐以大理寺为中央司法机关,设大理狱;明清以刑部为中央司法机关,改设刑部监狱,同时对监狱的管理也作了明确规定。

但事实上,监狱形式及管理混乱的状况却是普遍存在。例如,宋朝法律对监狱管理制度曾作了严格的规定,但各地方衙门却大多是我行我素。

当时曾有“门留”和“寄收”的做法,这本是一种临时拘留的措施,但衙门官吏常常将那些无辜的证人及有关人员一概收禁,并借机向他们敲诈勒索,不满足这些官吏的要求便不予释放,以致于监狱里常常人满为患。还有一种名为“拘锁”的监禁措施,本来是一种短期监禁,但常常成为地方衙门任意残害犯人的手段。

衙门官吏对那些被拘锁的人不给口粮,让他们活活饿死;或者擅自对犯人严刑拷打,将他们折磨至死。甚至有的地方豪强勾结衙门官吏,罗织罪名,拘锁无辜的平民,然后将他们弄死。

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在所有类型的监狱名目中,后人最熟悉的,大概就是“班房”了。

直到现在,人们还把“坐班房”作为进监狱的代称。其实,班房并不是监狱,它是衙门中三班衙役办事的地方。

最初为了防止延误审判,州县衙门常将一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轻罪犯人以及干连佐证等投进班房候审,并派差役看管,以便随传随到。一旦关进班房,落在衙役手里,便成了衙役们凌虐、敲诈的对象也用衙役们的话说,到了他们手里,就得揭他一层皮。

班房里面,不管是证人还是“犯人”,都闹哄哄挤在一块,睡觉拉屎都在一起。当然,班房也有“等级”,有钱的人花五十吊钱,可以进有床铺的大间;再花三十吊去掉铁链;再花二十吊,可以地下打铺,要高铺又得三十吊。

要吃鸦片也可以,开一回灯五吊钱,其余吃饭吃菜也都有价钱。反正只要有钱,要什么有什么;而没有钱的犯人,一旦进了班房,那就真如进了地狱一般,受尽虐待、折磨,暗无天日

4.求古代各个级别的衙门,由大到小,一一列举

这是清朝的:

1、正一品

1)文京内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相当于**CW)

文京外官:无

2)武京内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武京外官:无

2、从一品

1)文京内官: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各部院尚书(部长)、都察院左右都御使(最高检查院长)、协办大学士(**W员)。

文京外官:加衔总督

2)武京内官:九门提督(卫戍司令)、内大臣。

武京外官:将军、都统、提督。

****以下以a表示文京内官,b表示文京外官,c表示武京内官,d表示武京外官****

3、正二品

a: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内务府总管、銮仪使、大理院正卿。

b:各省总督、漕运总督、河运总督。

c:八旗护军统领、(左、右)翼前锋统领。

d:倍纪场⒆鼙?

4、从二品

a:内阁学士、散秩大臣、翰林院掌院学士、各部院左右侍郎。

b: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

c:无

d:副将。

5、正三品

a:都察院左右副都御使、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上驷院卿、大理院少卿、太常寺卿。

b:顺天府尹、奉天府尹、按察使、步军翼尉、各省提学使。

c: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武备院卿、参领。

d: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6、从三品

a:太仆寺卿、光禄寺卿。

b: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参政道。

c: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侍卫。

d:游击、下五旗参领、协领、指挥同知、宣慰使、土游击。

7、正四品

a:通政使司副使、鸿胪寺卿、大理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都察院六科给事中。b: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盐法道、副使道。

d: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土都司、兵备道、代本。

8、从四品

a: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光禄寺少卿、国子监祭酒。

b:知府、土知府、都转盐运使司运同、参议道。

c:城门领、包衣护军副参领、包衣骁骑副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

d: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9、正五品

a:各部院郎中、太医院院使、左右庶子、佥事道、钦天监监正。

b:直隶州知州、同知、土同知、顺天府治中、奉天府治中、监掣同知。

c:步军副尉、步军校。

d: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抚使司同知、千户、宣慰使司佥事。

10、从五品

a:鸿胪寺少卿、各部院部外郎、翰林院侍讲、翰林院侍读、詹事府洗马。

b:各州知州、都转盐运使司副使、土知州。

c: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骁骑参领、下五旗包衣参领。

d:副千户、宣抚使司副使、招讨使、安抚使、长官司长官使、河营协办守备、守御所千总。

11、正六品

a:太医院左右院判、内阁侍读、左右中允、主事、都察院都事。

b:京府通判、土通判、京县知县、通判。

c:蓝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护军校、前锋校、鸟枪步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d: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招讨使司副使、长官司副长官、百户、土千总、门千总、营千总。

12、从六品

a: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

b:土州同、州同、运判、理同。

c:内务府兰翎长、六品典仪。

d:盛京游牧副尉。

13、正七品

a:内阁典籍、主簿、评事、通政使、太常寺典簿司知事、太常寺博士、御医。

b:知县、京县县丞、顺天府满州教授、训导、土知县、县视学。

c:城门吏、太仆寺马厂协领。

d:把总、土把总、安抚使司副使。

14、从七品

a:五官灵台郎、光禄寺典簿、布政使司都事、翰林院检讨、国子监博士。

b:土州判、州判。

c:七品典仪。

d:卫千总、安抚使司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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