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解释】借公事来报私仇;是一种很卑劣的行径。 【成语出处】明 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今日又将我家人收留谋死了他,正好公报私仇,却饶不得!” 【成语简拼】GBSC 【成语注音】ㄍㄨㄥ ㄅㄠˋ ㄙ ㄔㄡˊ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感情色彩】贬义成语 【成语用法】公报私仇动宾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 【成语结构】动宾式成语 【成语年代】古代成语 【成语繁体】公報私讎 【近义词】挟私报复公报私仇 【反义词】克己奉公奉公守法 【成语例子】汪知县公报私仇,借家人卢才的假人命,装在我名下,要加小的死罪。(明 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二十九) 【成语正音】仇,不能读作“qiú”。 【成语辨形】公,不能写作“工”。 【英语翻译】avenge a person in the name of public interests 【拼音注释】[gōng][bào][sī][chó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