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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起兴

1.什么是诗词的“起兴

以兴为诗——现代诗歌创作中的借物起兴 然而有一种比喻,却不是什么“仅仅是些比喻”的东西,因为这种比喻早已超越了比喻的修辞学意义,而上升为诗学意义上的比喻,这样的比喻,就是第二种比喻,即得意而不忘言型比喻。

这种比喻对喻体的态度是在乎的,它要在喻体的选用上做出自己的个性化选择:用其喜欢而不用其不喜欢——于是也不可替换。 故可称“言与意兼顾,意与象并重”。

倘有替换,则其语言就成了“其他人”的语言而不再是“这个人”的语言。 这样的比喻,已不再只是一种修辞格了。

只有在这个意义上理解比喻,才正好印证于先生关于“比”(即上第二种比喻)的正确认识:“它启发人们去想象、去比附推论一个抽象事理,或者比附诗人的思想、情绪等等,这样可收到以近指远、以实证虚、以浅拟深的效果。 ”(于春海《“比”、“兴”不是比喻》,《汉语学习》2002年第3期。)

而“泉边的花呀,有了春天才开放;咱们贫苦牧民那,有了**才得解放”,不正是这样的“比附”之语么? 于先生认为:“‘兴’也不是比喻,而是通过一首诗所取之象,进而比附推知这首诗的主旨,也就是朱熹所说的‘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先言他物’中的‘他物’就是诗人用以起兴的物象,这个物象,是诗人的意识和外在的事物接触后所进行的艺术提炼,因而所取之象,具有较强的选择性,并通过‘物象’,使起兴与所言之事能通过想象而让人合乎情理地体悟到某种事理。”

(于春海《“比”、“兴”不是比喻》(《汉语学习》2002年第3期。 ) 于先生这里所犯的错误,仍然在于对“兴”的理解过于简单,如果他明白了兴有三种(无物之兴、有物之兴、兴中带比),则不是比喻的兴,只是前两种,而第三种兴即带比之兴,断不可说它“不是比喻”。

这种带比之兴,亦即通常所谓之“比兴”(前文说过了,其事实上的顺序应该是“兴比”——似兴实比),不仅就是比喻,而且是一种更为隐蔽也更为文学化的比喻,因为诚如于先生所说的“‘先言他物’中的‘他物’就是诗人用以起兴的物象,这个物象,是诗人的意识和外在的事物接触后所进行的艺术提炼,因而所取之象,具有较强的选择性。 ” (于春海《“比”、“兴”不是比喻》(《汉语学习》2002年第3期。)

这种偏于主观个性的“选择性”,不正是得意而不忘言型比喻的特征么? 退一步讲,“其实,就从‘起’字而言,诗人之所以能起兴、感发,首先离不开客观的事物。由客观的某事物,引发、兴起诗人的某情思,这之间不是就存在着一种譬喻性质的思维吗?”(黄霖《赋比兴论》,《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6期。

) 于先生在其文章中一意孤行要区分比和比喻,却对“譬”这一概念法外施恩地未措一词。其实,分析一下这个“譬”字,应该对我们理解比喻更有帮助。

《说文》:“譬,谕也。从言,辟声。”

段玉裁注:“谕,告也。譬与谕非一事也,此亦统言之也。”

(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P91。 )《礼记·学记》:“其言也约而达,微而臧,罕譬而喻,可谓继志矣。”

;《荀子·非相》:“譬称以喻之,分别以明之”。“由此二例,可以清楚地看出‘譬’与‘谕(喻)’之间的关系:‘譬’是‘谕(喻)’的一种手段,‘谕(喻)’则是‘譬’要取得的结果。”

(花咏《“譬”、“比”、“喻”辨析》,《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0期。 )而且,《墨子·小取》给“譬”下的定义也是:“譬也者,举也(他)物而以明之也。”

(清·孙诒让注《墨子间诂》,上海书店1986年版,P25。)例如《论语·为政》之“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即是。

第三节 以兴为诗 学者张明非对李商隐诗歌的以兴为诗手法,有较为完备的论述。 他说:“自《诗大序》阐发《诗经》‘六义’以来,比兴即成为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重要概念及文学创作的重要方法。”

他继续肯定地说:“李商隐诗大量运用了比兴寄托手法”,在此基础上,他认为:“然而这类作品(比兴寄托之作)远不能代表李义山诗的主要风貌……李商隐则突破了传统的借物象托寓某种观念和人事的方法,打破了比兴寄托的固定模式”,他认为这种打破,就是“以兴为诗”。 (张明非《以兴为诗——李商隐对传统比兴艺术的开拓和深化》,《唐代文学研究》第九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P672-673。)

“即打破传统比兴以比为主、意旨单纯的模式化写作格局,改变比体意象含义的固定性”,他解释为:“传统比兴由于是以比统兴,喻体与本体对应明确,因而诗文意旨一般都比较显豁……读义山诗,却很难根据比体意象的传统含义推知诗旨。 在他笔下,物体基于自然我的象征意义已被忽视,与诗旨不再有传统意义的对应关系。”

(张明非《以兴为诗——李商隐对传统比兴艺术的开拓和深化》,《唐代文学研究》第九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P674。) 。

2.运用托物起兴手法的古诗或歌曲三句

托物起兴:简单地说是指先言他物以触发联想,诱发文思.

复杂的说托物起兴,意味隽永。如巧用双关、象征等手法来写,更为别致。如王维《相思》,“红豆生南国”,首句托“红豆”起兴,暗喻后文相思情,用语清纯又极富形象性。“春来发几枝”,寄语设问,饶有情趣,读来倍倍觉亲切。“愿君多采撷”,仍言在此而意在彼,实际上是暗示友人珍重友谊,用语诚恳动人。“此物最相思”,此句既切“相思子”之名,又合相思之情,妙用双关,加上这“最”字更显含蓄深婉。全诗选择象征赤诚友爱的红豆来寄托情思,语浅情深,意味深长。

不管用什么方法,宗旨必须明确:托物是手段;起兴,也就是表达文章的主旨才是目的。但是要注意的是,起兴之景、物与引出之事、情之间有着或相同或相似或特定的关系,这样,读者的想象和思考才能沿着这一线索前行,从而达于题旨文意。否则,就无法引事、起情。当然,是否运用起兴的手法,要根据行文的需要,要讲究自然贴切,不可刻意地牵强地使用。

3.起兴与比兴的区别

【比兴】 文学创作中的两种手法。

比是比喻。兴为寄托。

比、兴两法在我国诗歌创作中源远流长,从《诗经》起就已开始运用。儒家诗论把比兴列为风、赋、比、兴、雅、颂“六义”的两种。

郑玄说:“比”是“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是见今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见《周礼·春官宗伯·大师》注)。

把比兴与美刺联系起来加以解释。比兴之法多用在旧体诗词和民歌中,一般文学作品中极少运用或不用。

“比兴”本来包含“比”和“兴”两种修辞手法,但人们谈论古典诗歌和民歌时常“比兴”连及,当以“兴”为主,兼有比喻作用,有时即指“起兴”一法。由于“起兴”具有引发、联想等作用,故常置于篇章的开头。

《诗经·卫风·氓》两章的开头即用了兴的手法:“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桑之落矣,其黄而陨。”

《诗经·魏风·伐檀》内容是讽刺统治者不劳而食的,诗的每段开头都以砍伐檀树起兴。汉乐府诗歌《孔雀东南飞》开头用“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起兴,用具体的形象来渲染气氛,激发读者想象,创造出缠绵悱恻的情调,又能引起下文的故事,起到了统摄全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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