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解释】生:让人活;杀:把人处死;予:给予;赏赐;夺:剥夺;处罚。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大权。 【成语出处】《周礼 春官 内史》:“五曰杀,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 【成语简拼】SSYD 【成语注音】ㄕㄥ ㄕㄚ ㄩˇ ㄉㄨㄛˊ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感情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生杀予夺联合式;作定语;含贬义。 【成语结构】联合式成语 【成语年代】古代成语 【成语繁体】生殺予奪 【近义词】草菅人命 【反义词】壮烈牺牲 【成语例子】干这种职务的人大半是带工的亲戚,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点势力的流氓,所以在这种地方,他们差不多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夏衍《包身工》) 【成语正音】予,不能读作“yú”。 【成语辨形】予,不能写作“于”。 【成语辨析】见“草菅人命”(133页)。 【英语翻译】have sb. completely in one's power 【日语翻译】生殺与奪 (せいさつよだつ) 【俄语翻译】произвольно распоряжаться жизнью и имуществом 【其他翻译】<法>pouvoir absolu 【拼音注释】[shēng][shā][yǔ][du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