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解释】公:公开;之:代指事物的内容;于:向;众:大众。把事情真相向大家公布。 【成语出处】清·无垢道人《八仙全传》第68回:“曾向玉帝上过条陈,拟把电力公之于众,要使人间负有执法权者,皆可利用吾电,以惩治恶人。” 【成语简拼】GZYZ 【成语注音】ㄍㄨㄥ ㄓ ㄩˊ ㄓㄨㄥˋ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感情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公之于众作谓语;用于事情等。 【成语结构】偏正式成语 【成语年代】近代成语 【成语繁体】公之于衆 【近义词】公诸于众公之于世公之世人 【成语例子】孙犁《谈通俗文学》:“从不法商店拉出那些录音录像,公之于众,然后才相信确有精神污染。” 【英语翻译】give publicity to something <make public> 【俄语翻译】широкó оповещáть общéственность 【拼音注释】[gōng][zhī][yú][zhòng] 【成语接龙】公之于众->众口铄金->金石交->交际花 |